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2024—2026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确定了10大类、19小类、31品目农业机械的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
各省(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将可从《一览表》中挑选出本省农业生产急需、广受群众欢迎的农机具档次进行补贴。
耕整地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12900元(2m及以上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种植施肥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45000元(11行及以上高性能免耕单粒精密播种机)
田间管理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21000元(100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转向喷杆喷雾机)
收获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72100元(5行及以上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畜禽产品采集储运设备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120000元(40杯组及以上鱼骨式挤奶机、20杯组及以上并列(转盘)式挤奶机、自动挤奶设备)
粮油糖初加工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120000元(处理量300t/d及以上连续式谷物烘干机)
农用动力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102600元(160马力及以上重型履带式拖拉机)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大类财政最高补贴额最高可达8900元(幅宽3m及以上激光平地机)
值得一提的是,在补贴额度上也给予了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各省可在《一览表》的基础上,针对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且不超过20个档次的产品提高补贴额。
文件也明确了对低效、落后农机的限制措施。对于区域内保有量过多、技术落后、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的农机具,各省将建立清单并采取降低补贴标准、退坡或退出补贴范围等方式进行处理。这一举措有助于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业绿色高效发展。
此外,针对《一览表》中未涵盖的机具,将其纳入非通用类机具管理范畴。同时,要求东北、黄淮海等农业生产类型相似或相同的省份共同研究制定本区域非通用类农业机械最高补贴额建议一览表,以确保区域内补贴政策的协调性和公平性。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