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507,247.43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00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4,400.8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44%。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片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我国数控机床以及配套的数控刀具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一直以来,国内中高端数控刀具市场一直被欧美、日韩刀具企业所占据。公司一直秉承“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专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研发与应用,不断追求硬质合金数控刀片整体性能的提升和制造工艺的优化,依托多年的人才、技术积累以及先进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形成了在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密成型和表面涂层四大领域的自主核心技术,开发了车削、铣削、钻削三大系列产品。公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的国内中高端市场,特别是铣削刀片已形成显著竞争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先后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湖南省新材料企业”、“湖南省小巨人企业”、“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100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2020年实施计划”单位。公司“顽石刀具”品牌在第四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中被评选为“用户满意品牌”,自主研制的锋芒系列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和模具铣削刀片分别获得“金锋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
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为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包括车削、铣削和钻削三大系列,具体分类如下:
①普通车削刀片:主要应用于钢(P)、不锈钢(M)、铸铁(K)等被加工材料的外圆、内圆、端面等车削加工。
②切断切槽刀片:主要用于钢(P)、不锈钢(M)类被加工材料的轴类、环类等零件的切槽、仿形或切断加工。
主要用于钢(P)、淬硬钢(H)等被加工材料的型面、平面、方肩、仿形、凹槽等铣削加工。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碳化钨粉、钴粉和钽铌固溶体等。公司采购部对主要原材料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情况储备合理库存;公司通过向合格供应商询价和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价格,在对主要原材料的品质、价格、交货期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货物到厂后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对物料进行入库。
公司与碳化钨粉、钴粉和钽铌固溶体等关键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的产品规格、交货周期和数量等信息生成生产指令卡,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由于公司产品需经过配料、球磨、喷雾干燥、压制成型、烧结、研磨深加工和涂层等生产工序,标准生产周期一般为5-7周左右,因此公司对市场需求较稳定的产品设置适度安全库存,以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建立了从材料入厂检验、制程检验、半成品和成品入库检验等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检验程序和工艺控制程序,确保产品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整体质量的稳定可靠。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聚焦华南、华东和华北等国内主要数控刀片集散地,覆盖二十余省市的全国性销售网络。此外,公司近年来也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全球布局。
直销主要是指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自用、进一步深加工或作为配件对外进行销售等情形;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主动上门询价并合作的零散客户。
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展会、新品发布会、广告宣传推广、客户介绍等渠道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根据客户的产品规格要求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并提供必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公司采用的经销模式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根据订单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经销商,经销商确认收货后由其管理产品,并自主销售给下游客户。
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符合行业惯例和自身特点。一方面数控刀片属于工业易耗品,终端用户数量众多、区域分布十分分散且以中小机械加工企业为主,通过厂家直接采购方式购买刀具的用户仅占31.39%,大部分企业通过当地经销商、五金机电市场、门店购买;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经销模式能够利用经销商的渠道与区位优势,避免组建庞大的销售队伍进行市场推广,能迅速提高产品的覆盖率、加快资金回流,以保障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的持续资金投入。
经销商专卖店模式属于经销模式,是指由经销商开设专卖店主推公司产品的经销方式。经销商专卖店模式是公司现有经销渠道的延伸与拓宽,使公司产品更加贴近市场、接近终端,有效增强市场影响力,并通过专卖店收集和反馈终端用户的用刀需求。专卖店模式下,经销商开设的专卖店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归属于经销商,经销商按照公司统一要求装修门店并主要陈列“顽石”、“哈德斯通”等公司产品,而普通经销商一般为“超市”式销售,销售多种刀具品牌产品。开设专卖店初始投资成本主要包括店面租赁费用或店面购买费用、人员工资、装修费用、保证金等,加上初始订货量所需资金总计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开设专卖店的相关支出均由经销商自行筹集,其资金一般来源于经销商自身经营积累或股东投入,专卖店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均属于经销商,公司除给予额度不超过1万元的开业补助金外,不提供其他任何财务支持。
公司未来将继续建立健全销售网络,结合产品开发进度和市场开发情况继续稳步推进专卖店模式,在稳固已有专卖店经销商的基础上适时开拓优质的新增经销商开设专卖店,不断提高公司在终端用户中的影响力,为公司转型成为国内领先的整体切削解决方案供应商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组建了由主管研发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工艺师规划指导,设计部、工艺部和材质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完备研发模式,确定了基础研究与新品开发两个重要研发方向。公司研发流程包括论证、设计、研制和测试四个阶段,采取“集中优势、单品突破”的研发战略,基础研究和新品开发项目论证立项后,即由公司研发体系下各部门协同配合联合开发,充分调动研发和生产内外部要素持续推动技术进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制品业”之“金属工具制造”之“切削工具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C)”之“金属制品业”(C33)之“切削工具制造”(C3321)。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新材料产业”之“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硬质合金及制品制造(3.2.8)”。
根据QY Research分析报告指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全球切削刀具消费量分别为331亿美元、340亿美元和349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将达到39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约为2.7%。硬质合金刀具在全球切削刀具消费结构中占主导地位,占比达到63%,据此推算,2022年全球硬质合金刀具市场规模约为245亿美元。
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统计,2011年至2016年刀具市场规模主要集中在312亿元至345亿元的区间。随着“十三五”规划的落地,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制造业朝着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快速前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刀具消费市场恢复性增长,2018年切削刀具行业市场规模达到421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相对于2016年增长30.95%。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汽车等下业下行的影响,我国切削刀具消费额下降至393亿元。同时根据《第四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数据分析报告》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机械加工行业使用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占比达53%。据此推算,2018年我国硬质合金刀具市场规模约为223亿元左右,2019年我国硬质合金刀具市场规模约为208亿元左右。同时,我国硬质合金切削刀具使用比例相对于全球63%的比例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近年来,伴随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数控机床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刀具消费占机床消费比例持续增长,我国数控刀具消费规模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同时,国内刀具企业在不断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研究成果和开发生产能力得到了大幅提升,在把控刀具性能的能力不断增强的同时,部分国内知名的刀具生产企业也已经能够凭借其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理解、较高的研究开发实力为下游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切削加工解决方案。国产刀具向高端市场延伸,凭借产品性价比优势,已逐步实现对高端进口刀具产品的进口替代,加速了数控刀具的国产化。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数控刀片的研发生产,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公司连续多年产量位居国内行业前列。
公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公司模具铣刀在国内的模具高速铣削加工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17年公司模具铣削刀片荣获“荣格技术创新奖”,2019年公司锋芒系列硬质合金数控刀片荣获“金锋奖”(首届切削刀具创新产品奖)。
我国严重依赖进口的刀片产品集中在航空航天、军工、汽车发动机等领域,公司目前推向市场的绝大部分产品主要针对模具、汽车、通用机械等领域,尚不属于我国严重依赖进口的刀片产品。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阶段,机床数控化是机床行业的升级趋势,我国新增机床数控化率近年来整体保持着稳定增长,下游客户已具备高速、高效加工的装备条件,对加工效率的追求也越来越迫切。加工效率的提升对数控刀片的高温性能、耐磨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在改善和提升现有产品新性能的同时通过牌号的细分应用满足不同客户对加工效率的追求。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用于不锈钢高效车削加工的基体和涂层,产品能够实现更高的线速度、切深和进给,在使用寿命不变的情况下获得更高的加工效率。
随着国内机械加工行业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对数控刀片的稳定性和尺寸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这一发展新态势,公司积极调整和改进现有生产工艺,不断提升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在特殊复杂结构硬质合金刀片的尺寸精度控制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司将持续工艺改进,助力客户自动化生产。
模具作为工业生产中用来制作成型物品的基础工艺装备,应用领域广泛,其制造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模具的需求与下游电子设备、家电或汽车等行业改款和更新需要密切相关,模具市场需求庞大。在模具加工过程中,如果频繁换刀,不仅会造成加工效率低,同时还会导致已加工表面出现接刀痕迹,进而影响工件的表面质量。因此模具加工行业所使用的刀具在确保极高的金属去除率的同时也需要保持稳定的使用寿命,这对模具铣削刀具的槽型设计、尺寸精度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未来将基于长期积累下来的模具铣刀研发和应用经验开发出更加优异的产品,不断巩固提升自身在模具铣刀领域的优势地位。
汽车行业是切削刀具应用的主要领域之一,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汽车行业在选用刀具时,对刀具的通用性要求高,需要满足加工过程中对铸铁、钢等不同材料的加工,同时受加工工况等因素的影响,要求刀片同时具备较好的耐磨性和抗冲击性。公司将针对以上特性,开发出更具通用性的槽型结构,不断提升刀片的刃口质量和使用寿命,拓展产品在汽车领域的市场空间。
铁路网尤其是高速铁路网的大规模建设,与之相配套的重载重力加工刀具需求也随之不同程度地扩大。目前公司已解决重载重力加工刀片的生产工艺问题,储备了部分基体材料和槽型结构领域的技术,未来公司将据此开发更多不同功能和应用的产品,实现在重载重力刀具市场的突破。
国内航空航天业刀具市场长期被国外高端品牌所占领,在中国制造自己的“大飞机”背景之下,提升航空航天刀具的自主保障能力迫在眉睫。航空航天产业的飞速发展势必带动高端切削刀具需求的增长。航空航天材料多为高性能难加工材料,针对这一市场,公司未来将以陶瓷材料的研发布局镍基高温合金的粗加工和半精加工,以硬质合金基体和PVD涂层的材质研发布局镍基高温合金的精加工,并针对这类难加工材料的加工特性在刀具的变形、沟槽和边界磨损、材质性能等方面持续进行改善。
请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详情请见本年报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9,507,247.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400.8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0.8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4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睿,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孟双,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0万元。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五)本次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690,066.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2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23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时,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承兑汇票开具及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汇票、信用证等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将以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具体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外汇支付按照每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保荐机构审核无异议后,将以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公司此前发生的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追溯履行相应程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宜,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1年度内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计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短期贷款到期续贷、新增贷款、长期贷款及项下融资等),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整(小写: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权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取得相关银行及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公司授权董事长肖旭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批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批准公司2021年度内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4月28日下午 17: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