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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供应商网

发布时间:2023-10-21 12:17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6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6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本机关在依法对“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四包)”(项目编号:SDBR-20221107)、“山东省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目录外装备采购项目(D包)”(项目编号:BZGP-2022-0647)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洹宇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洹宇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9017.83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友捷科技公司所投产品不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本机关在依法对“高分卫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MGGGC2022-DX-JZXCS007)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磋商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气象局(锡林郭勒盟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本机关在依法对“高分卫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分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MGGGC2022-DX-JZXCS007)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磋商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核学院材料超高温/恒温服役评价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4.中标产品在X、Y方向的最大移动范围,快速压痕模式以及动态测量模式(连续刚度模式)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科瑞华安公司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超期。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未经质疑,驳回投诉。

  本机关在依法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23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KX2023-0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地 址:清远市新城西E四十五号区(王论、余树连综合楼)自编301(仅限办公)

  本机关在依法对“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2023年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KX2023-01)投诉处理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东坤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本项目废标无效,应依法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且本项目因质疑改变中标结果,采购人未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2为:招标文件中部分要求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8、9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7成立,投诉事项3、4、5、6、10、11、12部分成立。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确认采购活动违法。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本机关在依法对“江西银保监局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JXZY-2022-G007)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道3088号1栋B单元1602

  本机关在依法对“江西银保监局中央空调制冷机组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JXZY-2022-G007)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正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智能化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集中采购部分-第二次)采购项目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河南晟智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属于虚假材料。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智能化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集中采购部分-第二次)采购项目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投诉人认为河南晟智公司所投产品报价远低于市场价格,涉嫌提供虚假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相关技术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中标结果无效。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梧桐五路91号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12号楼302室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裕餐饮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社保完税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本机关在依法对“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队营养食品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B2022-01)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金马街道兴科社区16组302号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长林食品公司和洪汇肉类公司提交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代理机构答复质疑超出法定期限,且答复不明确,附件模糊不清。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部分成立。由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机关在依法对“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2年度消防装备(器材类)采购项目三(第12、13、14、15、16、28包)”(项目编号:0747-2261SCCHB25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北京智普斯高科特种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智普斯高科特种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461.25元的行政处罚。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2年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包11)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009号1509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锦诚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内容填写错误,应按无效声明函处理。2.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细则对锦诚公司进行评审。3.锦诚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涉嫌虚假响应。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二、项目名称: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德宏支队主副食品采购项目(A、B、D包二次)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君达公司涉嫌提供虚假食品检验设备资料谋取中标。2.君达公司无相关验收设备,不具备投标文件产品验收方案承诺的产品验收能力。3.君达公司不满足投标文件中人员保障能力的要求。4.君达公司报价低于成本,扰乱市场秩序。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个人防护装备职业健康维护中心设备采购及运维服务、“两室一站”搬迁升级项目服务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自主申报)被投诉人1: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5.招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的设置以及未公布基建图纸的行为具有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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