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开展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评审工作,经各地申报推荐、专家评审,拟将福清市南岭镇等40个申报乡镇纳入第二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月29日至2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综合协调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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