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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有企业吗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69家企业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24-10-14 11:36

  2023年5月22日我局综合执法支队收到我局稽查执法科移交的案件线号),要求对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涉嫌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情况进行核查,以确认是否吊销营业执照。2023年5月25日经我局领导批准,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一、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系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自2011年至2019年期间经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二、2023年2月16日我局向三明市税务局送达《协助核查企业相关信息情况的函》,三明市税务局书面明确查询结果为: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70家公司中有59个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税务未登记”、11个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为“注销”。三、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截至本案调查终结之日,尚未上传2021年、2022年的年报资料及体现有关年报记录。也未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歇业申请。三、经我局2023年4月7日委托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核查后确认,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的公司注册地址均未开展经营活动且在公司登记地址处未发现上述企业。

  2、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名单,证明本次所涉及处理企业具体对象;

  3、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共69张),证明上述69家企业是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自2011年至2019年期间经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年度报告记录一份,证明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自2020年以后全部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年报;

  5、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提交给三明市税务局协助核查函一份,证明对有关企业协助核查事项;

  7、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三元区市场监管局协助调查函(明市监信协字【2023】01号)一份,证明现场核查事项及具体要求;

  8、三元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调查情况反馈名单,证明对本次案件涉及的69家企业实地调查情况;

  9、有关企业退件回单、签收清单及《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公告》,证明拟吊销告知情况。

  2023年6月8日,我局通过邮政专递的形式向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以专门函件邮寄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截至7月12日,其中明确无人签收已经收回退件66家,回执体现收发室签收一家(福建智慧家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回执体现法定代表人的妻子签收一家(福建风云超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回执体现法定代表人的家人签收一家(福建华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7月23日,我局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公告》,公告拟吊销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营业执照,公告同时明确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上述69家企业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出陈述、申辩, 也均未要求听证。2023年10月11日,经负责人集体讨论会研究,我局决定吊销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我局认为,当事人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连续两年未进行年报且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但又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的违法行为,构成《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所列的违法行为。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三明市隆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69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305室,联系电线年度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吊销等69家企业《营业执照》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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