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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3年三明市区高中招生办法公布!三明一中350名、三明二中375名!?三明北附事件

发布时间:2024-10-21 19:35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精神,制定本录取办法。

  1.考试总分。中招总分满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按卷面原始分,体育与健康按“笔试+测试”得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卷面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各按卷面原始分的30%计入中招总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和体育与健康等7科折算后取小数点后2位,所有科目累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2.等级总分。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以全市为单位,根据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位次划定A、B、C、D、E五个等级,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等级按10分、B等级按8分、C等级按6分、D等级按4分、E等级按2分折算,7科等级折算分累加为等级总分。

  3.考查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查科目成绩。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各考查科目必须全部合格。

  4.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总分中加分或减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严禁单独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注:三明一中、三明二中自主招收的三明北附实验学校初中毕业生计入户籍所在县(市)生源数。

  (1)自主招生学校负责制定招生录取办法,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2)各自主招生学校应在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之后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在此之前的考试(测试)一律无效。

  (3)各自主招生学校于中考志愿填报之前,在市(县)中招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划定入围考生(投档总分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得兼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回原学校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1)三明北附实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考试,其中非原三元区、原梅列区和沙县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还可报名参加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9个县(市)的“学科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

  (2)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面向各县(市)自主招收的学生,高考录取到高校的,按生源输出地和高中就读学校各占50%统计录取人数。

  1.确定入围考生。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6倍划定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学科的入围等级总分。

  2.平行志愿。全市中招实行平行志愿,同一批次内不设级差,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3.择优录取。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按入围考生的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同分录取。统招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数学成绩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成绩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同分,则一并录取。

  5.招生区域。三明一中按原三元辖区、三明二中按原梅列辖区招生。三明九中、永安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永安三中、沙县五中等五所高中学校继续面向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实施同城化招生。民办高中按原定区域招生。其余普通高中学校按报考时确认的初中学校学籍招收本辖区内参加中考的毕业生。

  1.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定向生”指标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的50%分配到无生源选择的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三明一中面向三元区南部招收“定向生”计划数为350名,三明二中面向三元区北部招收“定向生”计划数为375名,三明九中面向三元区南部、北部各招收“定向生”计划数为40名、60名,具体名额由三元区教育局按毕业生数分配至辖区内初中校。

  2.控制分值。优质普通高中招收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办法。

  统招生、定向生招生结束后,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各县(市)分别减少的20个、10个学科特长生招生名额,调整为面向三元区统招,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顺序依次为三明二中、三明一中。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在同一平台进行。所有志愿安排在同一时间填报,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职业院校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发布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关闭后,不再安排补报。考生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若相关信息被恶意修改,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市中招办将协生恢复信息,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作战部队、驻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民警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的子女,加分分值为15分。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一)各县(市、区)和普通高中学校应按市中招办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统一纳入三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唯一依据,对未经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籍接续。

  (二)各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方法:根据全市参加中考考生数的65%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满的情况下,经市中招办同意后,最多可降低50分(含)录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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