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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反腐系列——福建三明市2024-05-17

发布时间:2024-05-17 08:07

  三明市位于福建省西部,是福建主要的产粮区、重点林区、旅游区、革命老区和新兴工业基地。三明市在历史上是客家先民南迁的重要中转站,是客家人形成并繁衍生息的重要居住地,是著名的客家祖地。三明市下辖2个区,8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总面积2.29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45万,去年GDP 3110亿,排名福建第8位。自2013年以来该市有3名厅级干部因违纪被纪委审查,名单如下:

  黄建平(2016年9月到2020年1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2019年8月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审判结果未公示)

  江兴禄(2013年11月到2016年4月任三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2016年4月14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审判结果未公示)

  吕凯明(2004年到2013年任三明市政协副主席、第二医院院长,2014年1月22日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处分,案件审判结果未公示)

  黄建平1961年生于福建沙县,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任沙县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8月任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2003年10月任乐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6月任永安市委书记,2013年7月任三明市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2016年9月任三明市委副书记。黄建平是土生土长的三明人,他的仕途也几乎都在三明市,但根据检察院起诉书描述,他在1996年任沙县夏茂镇党委书记时就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他贪腐时间跨度长达20多年。

  根据纪委通报,黄建平违纪行为极其恶劣,他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防灾工作期间大吃大喝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利,在任职永安市委书记期间,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和执法活动,违法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他还涉及非法采矿和高利转贷。黄建平的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可谓“五毒俱全”,黄建平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丧失理念、腐化堕落,群众反映强烈,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2011年商人张某在永安投资办企业期间认识了时任永安市委书记的黄建平,在2012年到2014年以春节名义送给黄建平美金50000多元,而相对应的黄建平为张某在永安的企业经营提供帮助。2014年张某提出准备投资离型纸项目但缺乏资金,希望永安市政府以补偿6000万的方式终止之前和永安市政府签订的“水东协议”。在黄建平的运作下,2015年永安市政府补贴了5986万给张某的公司,但实际上张某从未在永安公司投资过离型纸项目。

  黄建平在台前和幕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他在任职永安市委书记期间在报纸上发文谈廉政,他指出要坚持秉公用权、为党用权、为民用权、任何时候都不能让权利的行使偏离党和人民的利益。要把控好小事小节,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黄建平的话对于被检察院起诉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非法采矿罪和高利转贷案的他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也难怪纪委通报痛批他是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黄建平的最终审判结果还未公示,但相信法律会对这种人最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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