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尤人社〔2024〕5号),现将笔试成绩及排名、笔试合格线及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笔试成绩、排名情况详见《2024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后成绩及排名》(附件1)。
二、笔试合格线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经研究确定,本次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与政策加分之和,下同)合格线划定如下:《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分;《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合格线分;《护理专业知识》笔试合格线.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合格线分。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资格复核对象是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资格复核人选,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2024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名单》(附件2)
(一)资格复核时间: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复核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24日、5月27日-2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第二阶段为递补人选资格复核阶段,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考主管部门为尤溪县卫生健康局的岗位资格复核地点为:尤溪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尤溪县城关镇东一路2号3层,联系电话)。
其他岗位资格复核地点为: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开发股(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3号4层,联系电线.资格复核需提交核验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填写《2024年尤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登记表》(附件3)、《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并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二)身份证(岗位有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还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在尤溪县参加高考证明材料),复印在一张纸上)。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下载;持国(境)外学历(位)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查询下载。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可持由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进行复核,但须向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承诺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如因就业推荐表专业与毕业证专业不一致而引发不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形,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考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考核合格材料(服务期满但尚未取得考核合格材料的,由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户口簿、退出现役证和入伍通知书。
(六)面向2022、2023、2024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资格复核对象为2022-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交相应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2024年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七)机关(参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提供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人事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八)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报考要求两年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交、工资流水、营业执照等证明。考生在2024年3月25日(含25日)前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通过考试的结论,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
(九)资格复核对象为我县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配偶或子女的,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材料及配偶、子女关系的户口证明材料。
(十)资格复核对象为面向本县驻军团职及以上干部随军家属的,须提供本县驻军团职以上干部证明材料、配偶关系的户口证明材料、结婚证。
(一)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带齐复核所需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为复核手续。考生或被委托人刻意隐瞒自身情况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复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若无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资格,我局将根据招聘规则递补复核人选。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由考生本人直接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书写放弃声明,注明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信息,落款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邮寄(邮寄至资格复核地址)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放弃声明须在5月29日前提交我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邮寄的以收件时间为准)。
(四)考生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复核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
(六)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上旬、具体场次安排、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将在福建就业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有关信息,注意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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