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等44家中央单位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本院决定将下列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现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欠金额:456772.9元,其中与陈玉梅共同债务237800元,与许绍文共同债务78140.9元,与陈维拔、朱艳艳共同债务140832元
尚欠金额:与陈维拔共同债务226392元,其中140832元为与许德淼共同债务
尚欠金额:314627元,其中与朱艳艳共同债务226392元,与许德淼共同债务140832元
为了提高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程度,欢迎您向尤溪法院执行局举报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线。不要小看您的每一次阅读和转发,您动动手指一小步,却可能是推动社会信用的一大步!让我们用全城围观的力度,让“老赖”们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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