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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永安两级联合多部门共筑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屏障!三明永安

发布时间:2024-08-08 14:17

  为深入学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力度,筑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屏障,5月8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永安市人民联合三明市林长办公室、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永安市林长办公室、永安市河长制办公室、永安市龙头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永安市幸福河湖促进会等部门,在永安龙头湿地公园设立“司法保护联络点”“司法巡回审判点”,并举行揭牌及司法共建协议签约仪式。

  永安市人民政府副温永有、三明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黄敏、三明市水利局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朝阳、三明市中级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文光出席仪式并致辞。

  三明市中级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文光、三明市林业局二级调研员黄敏、三明市水利局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朝阳、永安市人民政府副温永有共同为“永安龙头湿地公园司法保护联络点”揭牌。

  三明市中级人民、三明市林长办公室、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共同签署、发布《湿地生态保护司法倡议书》,倡导加强三明全域湿地生态司法保护。

  永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如浩、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校领导彭泽民、永安市林业局局长梅金贵、永安市水利局局长张闽、永安龙头湿地公园保护中心主任涂年旺、永安市幸福河湖促进会会长蔡清辉为“永安龙头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

  永安市人民、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永安市林长办公室、永安市河长制办公室、永安龙头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永安市幸福河湖促进会六单位共同签署《永安龙头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巡回审判+协同保护”生态司法工作模式,并设立“永安市人民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

  揭牌、签约仪式后,与会人员实地参观永安龙头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永安市人民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调研永安龙头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工作。

  据悉,该“司法保护联络点”“司法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旨在通过“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方式,不断凝聚湿地生态保护的共识与合力,对湿地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更为有效的司法保护,以更好地维护湿地的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推动形成湿地生态环境多元保护格局。

  下一步,三明两级将携手各部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湿地保护的战略定位与基本内涵,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好湿地生态环境的系统保护工作,筑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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