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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三明市12个县省十三届三次会议_姚敏蓉代表_关于出台加快推动三明市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047号)

发布时间:2024-08-11 20:00

  三明市地处闽西和闽西北,是全省全域性的革命老区和原苏区的地市级,被列为扶贫改革实验区,全市。的以来,在、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部脱贫摘帽,全市精准扶贫机制在全国推广,尤其是建宁县在省纪委监委用心用情用功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这些说明、和省委、省政府对三明市老区苏区工作厚爱三分,全市上下都倍感振奋,也给三明市振兴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三明市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确定的省级重工业基地,建成了全省最大的钢铁、水泥、重型卡车等生产企业,形成了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四大主导产业,促进三明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大部分县(市、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山区、财政运行困难、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民生事业欠账较多、发展后劲支撑不够有力等情况,基本都在努力保运转保工资、脱贫攻坚奔小康。2019年12月,在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针对老区苏区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财政多举措加力支持老区苏区全面发展。为此,依照我省《关于做好革命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议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推动三明市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各类政策、项目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倾斜扶持力度。

  1、以提高老区苏区基本保障能力为首要任务,继续实施省领导、省直部门及经济较发达县(市、区)挂钩帮扶重点县制度,加大落实财政转移支付、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各项政策工作力度,提高5个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摘帽的专项财力补助标准,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补偿等倾斜支持,精准提升三明市老区苏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2、以减轻老区苏区民生支出负担为重点目标,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地方支出责任承担,在粮食产能、保障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链予以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大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县级医院升级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力度,全力支持三明深化医改工作在项目、资金、设备添置、医技提升、医务人员培训等方面各项政策综合配套保障,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帮助三明市减轻民生支出负担,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3、以发挥产业乘数效应为长远目标,优先支持老区苏区“风展红旗如画”、红军长征出发地、革命“反围剿”等红色文化资源修护保护,充分发挥老区苏区的独特产业资源和鲜明印记,设立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支持重点老区苏区招商引资、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在实现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上给予优先支持,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推动老区苏区发展换挡提速,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4、以破除基础设施瓶颈为重要抓手,在建设资金上强化财政保障,对统一部署的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码头、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资本金,免除重点老区苏区配套出资责任,对重点老区苏区纳入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的公益类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老区苏区符合条件的置换债券予以贴息支持,尽快出台电价反哺政策扶持,将三明水力水电资源转换成真金白银,帮助老区苏区夯实基础设施底板。

  我厅深入贯彻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线”落实工作机制,围绕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做好革命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的部署,支持推进三明市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老区苏区的帮扶力度,将挂钩帮扶范围扩大到34个欠发达老区苏区县,其中在三明市5个扶贫重点县基础上,增列三元区、大田县、将乐县、尤溪县等4个原苏区县作为挂钩帮扶县,挂钩帮扶范围扩大到三明市9个原苏区县和9个老少边行政村,由9位省领导联系挂点、47个省直部门和9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挂钩帮扶。挂点的省领导牵头到挂钩帮扶县开展帮扶调研,帮助协调帮扶政策和资金,省直部门帮助制定帮扶工作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经济较发达县发挥优势,在产业协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资金支持、园区建设等方面推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扶持三明市开展粮食产能区建设,在三明市确定9个粮食产能区项目县,占全省近1/3,从项目、资金、技术等加大扶持力度,累计投入资金1.66亿元用于项目县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水稻“五新”推广等,累计帮助三明市建设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130多个,年机插育秧能力达超过5万亩,有效提升当地水稻机械化应用水平,既提高生产效益又降低生产成本,有力推动三明市粮食产能稳定发展。

  (二)扶持水稻制种产业。支持三明市做大做强水稻制种产业,打造“中国稻种基地”。一是推进三明市农科院省级重点实验室、沙县南方育种研发展示基地、建宁县种子物联网和种子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1.32亿元。二是支持三明市种子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筹集财政资金1亿元用于种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种业创新试点示范、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提升科技水平、院士工作站及级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扶持建宁县制种产业,建宁县已获第二轮制种大县和省级种子产业园两项奖励资金共5500万元。三是提高制种企业科研水平,推荐认定三明市1家级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种子企业、3家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四是推动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支持建成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

  三)稳定发展生猪养殖。着力克服非洲猪瘟影响,在资金、项目和金融方面支持三明市稳定生猪养殖。在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种猪场和规模化猪场贷款贴息、畜禽标准化基地建设、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等领域持续发力,近年安排农业专项资金500多万元支持三明市畜禽养殖业,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三明市15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2020年,我厅继续扶持三明市发展生猪养殖,指导当地申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4个,共申请补助800万元。

  扶持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在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培育等领域,支持三明市老区苏区发展现代农业。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三明市乡镇做强做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三明市创建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扶持三明市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补齐农产品加工短板,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建设,促进三产融合;支持三明市老区苏区培育“一村一品”示范村41个,指导当地群众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增加收入。

  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扶贫办“超前探索、重点突破、地方为主、先行先试”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三明市开展方向性、目的性、前瞻性的机制体制探索,2015-2020年共筹集省级以上财政资金3亿元,支持三明市开展多项机制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三明扶贫经验”,改革试验区各项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目前,三明市脱贫减贫任务基本完成,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成效显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办《扶贫信息》专门刊登《福建三明扶贫改革试验取得积极成效》,省委于伟国、王宁副等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印发,并自2019年起执行。方案按照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与市县财政关系要求,规范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制定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全省基础标准。其中,对义务教育、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共同财政事权,省财政对三明市老区苏区按照不低于80%的标准承担补助。对属于市县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的收支缺口,省财政还将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弥补,2019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80%以上,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2019年,省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将市县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予以统筹考虑,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19年安排三明市均衡性转移支付21.1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5.7%,有力支持三明各市、县(区)统筹推进生态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三是给予老区苏区更多专项扶持。省财政从2015年起增设原苏区财力补助资金,由我省52个苏区统筹用于急需解决的社会事业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三明市1.92亿元。同时,不断加大原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支持老区苏区民生事务和革命遗址保护等专门事务加快建设发展,其中2019年安排三明市2.28亿元,增长2.4%。在此基础上,为帮助老区苏区缓解减收压力实现财政稳定运行,2019年,省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安排老区苏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一次性财力补助,其中三明市1.19亿元。2019年省财政还安排三明市老区扶贫建设资金470万元、老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400万元等。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倾斜支持,一是在其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专项资金扶持:每县单独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1000万元,统筹用于已出台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支出;每县安排社会事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急需解决的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每县每年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亿元,由省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块下达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由各地整合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2019年,省财政共计下达三明市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上述相关补助资金2.12亿元,增长8.8%。二是出台《福建省革命老区苏区县财源增长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老区苏区特别是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工业园区加快财源培植。2019年,下达省革命老区苏区县财源增长点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老区苏区中的8个省级扶贫开发县省级工业园区建设,2020-2021年,每年继续安排2000万元支持老区苏区中16个省级扶贫开发县(每年8个县)省级工业园区建设。三是2019年下达三明扶贫综合试验区3000万元,支持做好脱贫攻坚有关工作。

  一是加大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力度。2019年安排下达三明市4.8亿元,补助规模较2012年设立之初增长3.8倍,有效提高生态功能重点地区的生态环保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逐步加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力度。2017年我省修订出台《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市县横向补偿机制,并将三明市所辖10个县(市)全部纳入补偿机制范围。2017-2019年,共下达三明市重点流域县资金9.04亿元,由其统筹用于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三是建立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8年,出台《福建省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行方案》,将补偿资金与森林覆盖率、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11项指标挂钩。方案实施范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的县市和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的23个县市,三明市的建宁、清流等7个县包含在内。2019年省财政共下达三明市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提升性奖励资金8000万元。四是2019年下达三明市省级以上财政水利建设补助资金4.54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终端配套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万里生态水系、综合治水改革试点、高效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等。下达三明市省以上水土流失治理补助资金0.5亿元,支持宁化县等持续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

  2019年,省财政核定三明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88亿元,同时考虑到还本付息压力,安排10年期再融资债券额度13.46亿元。

  2020年修订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其中:一是增加老区苏区补助县市数量。将我省(不含厦门)除闽侯、晋江、石狮外的其余65个老区苏区县(市、区)全部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二是加大补助资金规模。积极统筹省级自有财力和补助,加大省对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规模,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每年省级配套资金增幅不低于上一年度对我省奖补资金增幅。三是新增对落实重大减税降费政策等特定事项给予阶段性补助内容,帮助老区苏区等困难地区财政稳定运行。修订完善后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已于近期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已于4月21日印发。按照完善后的办法,省财政将三明市梅列区、永安市新增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范围,至此,三明12个县(市、区)已全部纳入省补助范围。

  年,省财政将统筹省级财力和补助资金,继续加大对老区苏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重点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重点向基本民生领域倾斜。一是继续加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补助支持力度,省财政已于2019年提前下达三明市2020年补助资金2.2亿元,比2019年增长3.7%;二是持续增强三明老区苏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力保障和统筹平衡能力。2020年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三明市的原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规模,并根据即将出台的福建省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等,研究完善我省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三明市重点生态功能重点地区的支持力度。三是2020年全年省级安排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力争达到10%以上,并继续向三明市老区苏区倾斜。除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专项补助外,其他相关转移支付待补助资金下达后,省财政将尽快研究测算下达。

  年省财政已提前下达三明市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3.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81亿元。在此基础上,还安排三明市再融资债券额度26.7亿元,帮助三明缓解偿债压力,支持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待财政部核定我省全年债券限额后,我厅还将统筹考虑财力水平、债务风险、债券资金需求等因素,进一步研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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