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在全市11个县、市区设有分支机构,承担三明境内普通国、省道路的公路养护工作。2024年,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公路养护生产需要,下属各县(市、区)养护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产一线公路养护作业人员,用工性质为企业性用工(非事业编制)。招聘的具体事项和要求如下:
具体岗位明细和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色弱、视力双眼裸视达4.8(0.8)或矫正视力达5.00(1.0)以上,经体检合格的;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持有大车驾驶证(不含A3驾照),或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操作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有相应实际操作能力的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系统职工子女及配偶,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系统从事公路养护工作的长期临时工(指近三年内从事公路养护工作累计时长不少于18个月)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薪资待遇按“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企业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劳保、休假、岗位培训等福利待遇;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暂定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内暂不执行绩效工资和津补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设在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分中心。
报名者应于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就近前往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分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由报名者本人亲自到场,并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享有放宽年龄和加分优待条件的报名者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前述持有大车驾驶证(不含A3驾照),或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操作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的报名人员应提供相应证书;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系统职工配偶、子女应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婚姻证;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系统从事公路养护工作的长期临时工应提供由雇佣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 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及材料由受理报名的分中心初审并汇总后报市中心劳工科复审。复审结果由市中心劳工科通知各分中心。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将统一对外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由受理报名的分中心以电话、微信或书面方式通知应试。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长跑,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长跑。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高一标准计分。具体如下:
①笔试人选的确定: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总人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选,即男女体测项目达合格线及以上的,且男子体测项目成绩排名前66名、女子体测项目成绩排前3名的人员;不足1.5倍的,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笔试人选;笔试人选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笔试人选。体测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排名名次的人员自动淘汰。
②本次笔试内容为文化知识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②本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个人整体形象、基本礼仪、语言表达(应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②持有大车驾驶证(不含A3驾照),或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操作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有相应实际操作能力的加5分。一人持有多种证件,不累计加分。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2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分及以上,总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方可具有入围下一轮体检与考核的资格。若入围下一轮体检与考核的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持有大车驾驶证(不含A3驾照)、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且具有相应实际操作能力优先;如同样持证,按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同样持证、且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同样持证、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出现所有条件都相同的情况,加试一场面试。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已经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一切责任。
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拟聘人选将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1)提供虚假材料或考试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后发现有上述情形以及有驾驶证、机械操作证等证件但无实际操作能力的应予辞退。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未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