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消息,11月19日,福建省委部对省委研究拟提拔任用和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予以任前公示。其中:
李春,女,回族,1969年3月生,大学,员,现任三明市委副、,拟任设区市委正职。
公开简历显示,李春早期在福建建材工业学校任教,后进入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公司工作,曾任计财处副处长、财务资产部主任助理等职。
2007年,李春任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处、资金管理处)副处长,2012年任内部监控处处长。
2013年6月,李春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委委员,2015年6月同时担任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16年8月,李春任福州市副,2021年7月任三明市委副,次月任三明市代、,至此番拟任新职。
据福建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29日,福建省十四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其中:决定任命李兴湖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
公开简历显示,李兴湖,1970年7月出生,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
他曾任福建省港口集团公司委、董事长,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委、董事长等职。2021年10月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厅长。2023年7月任三明市委。2024年5月任福建省政府组成员,三明市委。
福建省政府网站显示,李兴湖现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组成员,三明市委。
三明市政府网站介绍,三明地处福建中北部,位于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之间,总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居全省第二,人口287万。三明全域为原苏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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