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管的市属国有企业,为满足开发区发展需要,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详见《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化工企业工作经历或具有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人员,在近3年内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应聘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报名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取得的职称相关条件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1.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可采取查阅档案、验证学历(学位)资格等方式进行审查,并向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复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将由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在考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试地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某一招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分,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最低合格线分,面试最低合格线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招聘岗位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取消招聘计划。考试时间与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1.试用: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司薪资制度实行,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正式聘用或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每个岗位聘期为二年,聘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3.薪酬待遇:经试用期满正式聘用的人员薪资,按照集团公司员工标准执行,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联系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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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8-85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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