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平价商店活动的通知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平价商店活动的通知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平价商店活动的通知
为稳定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发挥稳价惠民作用,根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政办
18〕5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2022年春节期间平价商店销售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期活动共有6家超市(大润发超市、佳洁超市闽东店、佳洁超市新华店、知青部落宁港店、知青部落桃源店、佳选超市等6家超市)参加。
平价商品种类设定为五类12种,其中蔬菜类8种,肉、米、油、蛋各1种。具体品种确定为大白菜、白萝卜、花瓶菜、卷心包、胡萝卜、土豆、花菜、西红柿;猪条肉;大米、5L金龙鱼黄金比例食用调和油、土鸡蛋等。所有品种必须保证新鲜、优质,满足市场需求。
对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实行政府补贴价销售,原则上按低于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10%以上确定;具体品种、价格、补贴金额为:蔬菜类销售价格按超市当日销售价格每斤补贴0.5元定价;粮、油、肉、蛋按2022年1月25日上午11点各平价超市的销售价格,再按肉类每斤补贴2元、蛋类每斤补贴0.5元、大米每斤补贴0.3元、食用油每桶(5升)补贴5元定价。按“先控后补”原则,本期平价商店活动结束后进行核算补贴。
肉类限购3斤/人次,蔬菜单品限购5斤/人次,大米限购20斤/人次,鸡蛋限购8斤/人次,食用油限购1桶/人次。
平价区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10平方米;所有平价区上方统一悬挂“政府指定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标志牌,货架下方用相应标志围挡,同时悬挂平价商品标价签;门口悬挂红绸布白字“**超市于2022年1月27日-2月9日销售政府指定平价农副产品”;入口处要有平价商品价格公示栏和导购指示牌,以上标志统一为深绿底白字(标价签除外)。平价商品销售区内不得摆放非政府指定平价商品。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对稳价控价的引导作用,使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惠及广大消费者,确保春节期间粮油肉蛋菜等重要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减轻居民“米袋子”“菜篮子”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提升档次。平价商店设置要有规模、上档次,保质保量;所有平价商品要做到集中整齐摆放,标志醒目。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平价商店开展期间,要定期对平价商店销售平价商品的数量、价格、品质等进行巡查,对平价商店运行实行扣分机制,视考核情况取消平价商店资格。
(四)管理要求。参与平价农副产品销售的超市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采报价员,协助政府做好价格监测、监管工作。每天将平价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零售价(附表)进行单独登记,实行台账管理。所有平价农副产品的经营应进行单独核算,实行电子销售系统管理,设置固定的商品代码,电子台账应保留逐笔销售明细,电子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凡虚报销售数量的超市将取消当期稳定价格资金补贴,两年内不得参与平价商店活动。
附件二内容和销售流水截图应于次日上午11点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分别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邮箱:。
备注:1、单位名称要填写;2、商品名称请各超市自己填写完成,每日11点前将上一日销售情况分别上报到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邮箱:;
本期活动共有6家超市(大润发超市、佳洁超市闽东店、佳洁超市新华店、知青部落宁港店、知青部落桃源店、佳选超市等6家超市)参加。
平价商品种类设定为五类12种,其中蔬菜类8种,肉、米、油、蛋各1种。具体品种确定为大白菜、白萝卜、花瓶菜、卷心包、胡萝卜、土豆、花菜、西红柿;猪条肉;大米、5L金龙鱼黄金比例食用调和油、土鸡蛋等。所有品种必须保证新鲜、优质,满足市场需求。
对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实行政府补贴价销售,原则上按低于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10%以上确定;具体品种、价格、补贴金额为:蔬菜类销售价格按超市当日销售价格每斤补贴0.5元定价;粮、油、肉、蛋按2022年1月25日上午11点各平价超市的销售价格,再按肉类每斤补贴2元、蛋类每斤补贴0.5元、大米每斤补贴0.3元、食用油每桶(5升)补贴5元定价。按“先控后补”原则,本期平价商店活动结束后进行核算补贴。
肉类限购3斤/人次,蔬菜单品限购5斤/人次,大米限购20斤/人次,鸡蛋限购8斤/人次,食用油限购1桶/人次。
平价区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少于10平方米;所有平价区上方统一悬挂“政府指定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标志牌,货架下方用相应标志围挡,同时悬挂平价商品标价签;门口悬挂红绸布白字“**超市于2022年1月27日-2月9日销售政府指定平价农副产品”;入口处要有平价商品价格公示栏和导购指示牌,以上标志统一为深绿底白字(标价签除外)。平价商品销售区内不得摆放非政府指定平价商品。
(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平价商店对稳价控价的引导作用,使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惠及广大消费者,确保春节期间粮油肉蛋菜等重要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减轻居民“米袋子”“菜篮子”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提升档次。平价商店设置要有规模、上档次,保质保量;所有平价商品要做到集中整齐摆放,标志醒目。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平价商店开展期间,要定期对平价商店销售平价商品的数量、价格、品质等进行巡查,对平价商店运行实行扣分机制,视考核情况取消平价商店资格。
(四)管理要求。参与平价农副产品销售的超市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采报价员,协助政府做好价格监测、监管工作。每天将平价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零售价(附表)进行单独登记,实行台账管理。所有平价农副产品的经营应进行单独核算,实行电子销售系统管理,设置固定的商品代码,电子台账应保留逐笔销售明细,电子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凡虚报销售数量的超市将取消当期稳定价格资金补贴,两年内不得参与平价商店活动。
附件二内容和销售流水截图应于次日上午11点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分别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邮箱:。
备注:1、单位名称要填写;2、商品名称请各超市自己填写完成,每日11点前将上一日销售情况分别上报到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邮箱:;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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