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4人公告订阅+
2022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4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2022年市委常委议军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2〕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直和三元区4个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聘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含市区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4名。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7日,配偶在市区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2年8月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2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2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2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福建健康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正团职以上干部、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然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若确定的体检对象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以上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对象确定后,组织“01”岗位体检对象按以下办法依次择岗(即选择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正团职以上干部、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择岗(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择岗;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各岗位符合优先择岗条件人员完成择岗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若择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办法及以上择岗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部门。
(一)符合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优先择岗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其他有效材料须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优先资格条件取得时军人所在部队的军级单位出具,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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