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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工信局官网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

发布时间:2024-07-12 09:36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号)、《三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明政〔2023〕1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工业〔2022〕126号)、《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工信节能〔2023〕1号)、《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相关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永安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我市水泥、合成氨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号)、《三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明政〔2023〕1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工业〔2022〕126号)、《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工信节能〔2023〕1号)、《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相关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全市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一)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积极引导合成氨行业企业采用新的节能技术和绿色工艺、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对拟建、在建项目严格对照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应匹配所属企业省内既有水泥熟料产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拟建、在建项目严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严格执行水泥熟料等产能置换有关规定,严禁盲目引入新建水泥熟料产能项目。落实项目流程审核,确保新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安全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

  (二)建立能效清单目录。通过省、三明组织实施的工业节能监察,每年对全市水泥、合成氨企业开展阶梯电价政策、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设备能效提升等专项节能监察,核查确定企业上年度能效水平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汇总梳理形成全市水泥、合成氨企业年度能效清单。水泥、合成氨企业年度能效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列入先进清单、低于基准水平的列入落后清单、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列入待提升清单。

  (三)加快节能降碳改造。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持续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能效水平提升,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企业在2025年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的基础上,确保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能效水平已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要对标国家级、省级行业能效领跑者,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和能效提升空间,确保每年能效水平均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企业,应于2023年前完成改造升级,未能按期完成改造升级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退出。

  (四)推广节能降碳技术。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水泥行业重点推广窑外分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富氧燃烧技术、辊压机终粉磨技术、第四代篦冷机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实施预热器降阻、分解炉分级燃烧、大功率拖动电机变频、高温风机智能换热等节能改造;合成氨行业重点推广涂刷反辐射吸热涂料、大型高效压缩机、高温煤气余热废热锅炉副产蒸汽系统、大型化空分技术流程等工艺技术装备。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控限制类装备使用,坚决淘汰退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和产能。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守时间节点,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对未在期限内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等政策,促使企业降低能耗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能评、环评审查,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水泥、合成氨等行业能效水平的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确保相关政策标准落实落地。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

  (三)强化企业用能监测。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能源统计制度等,建设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严格落实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要求。全面强化企业能源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用能管理制度、用能管理考核办法等,强化能源信息化管控和智能化生产,持续改进能源管理绩效、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奖励资金,鼓励水泥、合成氨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的重点项目融资。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非优质无烟型煤):标杆水平1200kgce/t,基准水平1520kgce/t。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号)、《三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明政〔2023〕1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工业〔2022〕126号)、《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工信节能〔2023〕1号)、《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相关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永安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我市水泥、合成氨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提高行业能效水平,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冶金、建材、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号)、《三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明政〔2023〕1号)、《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发改工业〔2022〕126号)、《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工信节能〔2023〕1号)、《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相关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行动,全市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一)严格项目建设管理。积极引导合成氨行业企业采用新的节能技术和绿色工艺、更换高效节能设备,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对拟建、在建项目严格对照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进水泥行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应匹配所属企业省内既有水泥熟料产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拟建、在建项目严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严格执行水泥熟料等产能置换有关规定,严禁盲目引入新建水泥熟料产能项目。落实项目流程审核,确保新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安全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

  (二)建立能效清单目录。通过省、三明组织实施的工业节能监察,每年对全市水泥、合成氨企业开展阶梯电价政策、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设备能效提升等专项节能监察,核查确定企业上年度能效水平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汇总梳理形成全市水泥、合成氨企业年度能效清单。水泥、合成氨企业年度能效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列入先进清单、低于基准水平的列入落后清单、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列入待提升清单。

  (三)加快节能降碳改造。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持续推动重点工业行业能效水平提升,水泥、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企业在2025年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的基础上,确保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能效水平已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要对标国家级、省级行业能效领跑者,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和能效提升空间,确保每年能效水平均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企业,应于2023年前完成改造升级,未能按期完成改造升级的坚决依法予以关停退出。

  (四)推广节能降碳技术。加快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水泥行业重点推广窑外分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富氧燃烧技术、辊压机终粉磨技术、第四代篦冷机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鼓励实施预热器降阻、分解炉分级燃烧、大功率拖动电机变频、高温风机智能换热等节能改造;合成氨行业重点推广涂刷反辐射吸热涂料、大型高效压缩机、高温煤气余热废热锅炉副产蒸汽系统、大型化空分技术流程等工艺技术装备。

  (一)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控限制类装备使用,坚决淘汰退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工艺装备和产能。综合发挥能耗、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作用,严守时间节点,坚决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对未在期限内达到标杆水平的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等政策,促使企业降低能耗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能评、环评审查,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水泥、合成氨等行业能效水平的日常监督和现场检查,确保相关政策标准落实落地。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通报批评、用能预警、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

  (三)强化企业用能监测。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能源统计制度等,建设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严格落实能源统计和能源计量要求。全面强化企业能源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用能管理制度、用能管理考核办法等,强化能源信息化管控和智能化生产,持续改进能源管理绩效、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奖励资金,鼓励水泥、合成氨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的重点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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