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0年9月21日至10月2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对工信局组的建设、履职能力和领导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又是对工信局思想的一次系统分析和具体指导。工信局组坚持把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不回避、不推诿、全面认领,以全面从严治的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后续整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巡察反馈会议后,局组立刻召开全体员大会,通报巡察反馈情况。并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对照整改意见,逐一反省自身。局组及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组班子和全体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2.强化领导,有序。我局迅速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联络,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坚决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为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列入局组会的重要内容,会上针对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的整改要求。
3.落实责任,切实整改。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梳理分析反馈意见,根据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共46个问题,制定了46条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并形成《永安市工信局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整改目标、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时限,要求逐条盯紧抓实,一一对账销号。
4.运用成果,助力工作。我局将以思想为指引,积极运用和巩固巡察成果,强化学,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总结提升,继续发挥好巡察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生态,为促进永安市工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聚焦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我市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①强化龙头企业培育。根据我市《关于推动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龙头企业培育,以龙头企业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主动对接省上做优做强工业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各工业园区为主,建立省级龙头企业培育库,全面梳理产业链发展项目,带动上下游企业联动发展。
②落实高成长大企业行动计划。加大力度实施我市高成长大企业行动计划,坚持项目拉动、龙头带动、梯次推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发展速度快、质量效益好、带动作用明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工业大企业,通过滚动实施高成长大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龙头项目支撑和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
③实施“一企一策”扶持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局多次走访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听取企业诉求,了解企业困难和发展需要,安排专人对接签约企业,商讨“一企一策”具体扶持措施,并对现有惠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优惠政策清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战略性新兴产品,不断加大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快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2020年1-12月份我市25家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完成战新产值92.8亿元,增长9.2%,占全市规上工业产值8.3%,占比率连续3年保持向上增长。
①推动企业升规。摸底建立有望升规工业企业库,围绕升规重点企业库建立推进升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细化工作目标,有针对性的提高工作成效,将工业企业升规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升规工作有效推进。
②落实奖励措施。加大宣传相关惠企政策,指导企业办理入规业务,提高规下企业入规意愿与热情。
③加大培育力度。做好“服务、培育、运行”三大工作, 2021年我市新增规上企业15家,退规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72家,较2020年总数265家多了7家,有效遏制了规上工业企业总数逐年减少的情况。
①目前已完成调研文章3篇,分别是:《永安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精准帮扶 靶向发力“一企一策”助推企业发展壮大——关于深入开展“一企一策”服务企业的调研报告》、《提升一个基础 拓展两个领域 全面推进纺织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关于永安市纺织行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②将继续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合理运用调研成果,做好服务工作,使我市企业在疫情后恢复正常生产状态,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①强化中心组作用。切实发挥好中心组学这个平台的作用, 结合实际制定中心组年度学计划,丰富学内容,创新学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政策理论水平。
②合理安排学内容。在纯理论学与业务理论学的时间、内容安排方面,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设置纯理论和业务理论之间的学比例。目前已进行13次中心组学,其中包括建设美丽中国(工业绿色生态建设)、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外资外贸)、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强国、电子商务)等方面内容共6次。
①推动企业升规。积极推动符合“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的规下企业的培育工作,努力使其升规。2020年重点做好福建康碳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育工作并已升规。2021年继续做好联特(福建)智能装备、新型柔性材料等企业的培育工作,促其尽快达产升规。
②加强统计力度。确保能统尽统。2020年新增福建中科宏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列入统计,现我市列入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统计的企业有3家(祐鼎(福建)光电、康碳复合材料、中科宏业)。2020年“五比五晒”考评指标“规模以上工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在三明主轴县区居第一位。
③推动招商工作。推动各园区、乡镇(街道)积极做好符合“高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的企业或项目的招商工作。制定鼓励引导的优惠政策,做好招商的帮扶工作。
④加强审查监察力度。促进企业加强节能改造,加强节能管理,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使用率。一是建立完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年初把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企业,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二是依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分解后“十四五”节能指标,抓好18家企业被列入万家重点用能单位目标责任的落实,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定期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完善节能管理制度,编制节能规划。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三是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四是建立并执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审批、核准、备案。2022年度,实现三明位列前移,达中上平。
⑤培育新新增长点。做好新增企业纳统工作,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建立2021年经培育可达到限额的批发零售企业库60家以上,按属地分类,积极跟踪,为2021年新增企业做后备。
⑥落实竞赛考评制度。开展对限上批零住餐业指标完成情况的月度考评工作,配合五比五晒评分标准,指标任务重、完成情况好的乡镇街道多得分;完成情况较差的予以通报。
①培育新增长点。做好2020年新增7家批发业、7家零售业的优质发展,对两个新增长点项目:福建省永裕德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中油嘉投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力争年度新增批发业销售额1.3亿元,拉动增幅2%。
②加强沟通联系。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消除其顾虑,精准计划,及时解决问题。做好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商贸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③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省、市有关项目资金优惠扶持,争取更多项目奖励补贴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加快我市商贸业发展。
①加强业务学。向上级部门及兄弟县的同行虚心请教,提高自身业务综合素质。
②深挖发展潜力。补短板找差距,深挖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注重对市场的调研,制定整改目标、任务,确保在2021年底前使我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增幅和网络零售额增幅两项指标高于三明市平均增幅,达到中游以上水平。
①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由人教科牵头,再次梳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涉及我局人才工作的相关通报及我局现有的人才优惠政策,及时补缺补漏,确保政策供给精准全面。
②及时推广。将三明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及实用型人才认定及相关政策待遇、人才住房保障等工科类青年人才优惠政策通过永安市惠企平台及乡镇、街道、园区属地等渠道再次下发到各企业,帮助企业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并享受优惠政策。
③深入宣导。根据我市工业产业发展及企业实际,结合近几年工科类政策企业申报情况,筛选一批重点企业,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政策宣传及申报指导,帮助重点企业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到优惠政策,同时对尚未享受到任何人才政策的一些大型工业企业进行再次宣导,切实帮助企业引才留才。
②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委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4〕311号)“第二章行政执法委托的实施第十条(六)委托行政执法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022年1月31日委托书到期后,将重新签订委托书,委托行政执法的期限改为三年。
①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执法人员在编在岗,专职从事商务执法工作,尽量减少和避免执法人员兼职、外借等现象,督促局属商务执法大队积极开展执法业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②拓宽商务执法领域。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业务管理和执法培训,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管理需要,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
③提升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着重从梳理法定职责、整合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拓宽执法领域等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化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及升级改造工作,形成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合力,确保我市商务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避免出现失职、渎职行为和不作为现象。
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全市统一,上下联动的商务综合执法格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做到步调一致,行动一致,目标一致。
①开展自查。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自查已往材料,并做到举一反三。经过自查,未再发现类似的事情。
②规范流程。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制定规范流程,文书由科室制作并检查,再请分管领导把关,逐一核查,从严要求,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执行文件规范的自查、审核、审查制度,杜绝马虎惯,做好规范执法,规范流程。
①开展集体约谈。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②严明工作纪律,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把建立和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纳入工作清单,举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培训,提升监管部门监管人员效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并建立长效机制。
③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每季度一次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大检查,真正解决一批“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惯了、干惯了”等问题。
④夯实安全基础,严密防控事故。按照持续保持二级标准化水平的要求,开展“三无”区队班组建设,力争年内在林山煤矿采煤机械化上有所突破。深刻吸取山东栖霞金矿等事故教训,特别重视井下动火审批、安全监护和水害调查、核实、论证工作。
⑤建章健全、补充完善规章制度。认线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每月根据不同时段、不同特点编制月度监管计划,按计划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①开展集体谈心谈线日市工信局分管煤炭中心主任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站位,做到立行立改,吸取教训,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②加强纪律教育。严明工作纪律,要求相关责任人再次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煤炭法、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③针对2016年11月30日三明市政府安委会安全巡察在曹远镇检查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永安市委市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已做出处理:由永安市纪委、市工信局、市煤行办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做出通报、批评、警告处分、撤销职务等处理。
①开展集体约谈。约谈相关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②加强纪律教育,严明工作纪律,要求相关责任人再次学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③针对2018年4月28日白马山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问题,由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永安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处理。市煤行办于2018年5月2日召开白马山煤矿“4.28”事故警示教育会议。
④2018年7月19日以永煤行〔2018〕68号向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提交《永安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永安市安砂镇小伙村白马山煤矿“4.28”顶板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的批复文件精神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情况的反馈报告》,对该矿在2018年7月底前我办牵头合同安砂镇相关部门做到立行立改,对安砂镇小伙村白马山煤矿提前实施永久性关闭,同年11月份通过省、地、市三级关闭矿井验收合格。
①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组将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成立由组任组长、分管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二级绩效考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同时,也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使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②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组已建立健全《永安市工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永安市工信局意识形态分析制度》,每年至少解决2个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1次专题检查和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③把握正确的方向。局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计划,及时传达学和省委、三明市委、永安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学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
①强化思想认识。通过组中心组学、支部员大会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及时传达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
②健全制度。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舆情工作分管领导,同时设立舆情监督员,完善网上舆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加强网评落实,在局工作群中不定期通报参加网评人员名单。
③强化督促指导。指导大润发超市、新佳洁广场、永辉超市、万佳国际酒店等商贸重点企业发挥积极、正面的、准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在用LED电子显示屏、条幅、立牌等载体宣传重要节庆日、精神文明、疫情防控、诚信经营、安全生产等内容时,要符合市委、市政府宣传精神,确保宣传内容文明健康,积极向上,文字正确规范。同时指导重点商贸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禁发布涉及秘密和社会稳定的宣传标语,不得发布涉及社会敏感、商业性广告宣传标语,要严格管理企业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确保宣传内容的性、准确性、适用性。
①日常交流。平时多调研,增强写信息能力,做好内部信息互通交流,强化信息收集归纳能力。全体干部都要养成写材料信息惯,及时将工作中亮点对上对外宣传。
②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写作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写作能力,提升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③做好信息宣传。截至目前,已在永安要讯、今日永安网、永安文明网等网站登载信息23篇次,内容涵盖工信部门的建、业务及行业管理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④加大鼓励。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鼓励力度,在二级绩效中提高信息宣传的分值。
①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教育与章规纪教育一并纳入中心组学内容,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履责的自觉。把组主体责任、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②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决履行组主体责任,切实肩负全面从严治担当。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执行“六项纪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一岗双责”,深入推进风廉政建设。
①调整充实机关纪委干部队伍,换届选举出新一届机关纪委1名,纪委委员2名,确保纪检监督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实现对全局员干部遵守的纪律、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常态化监督。
②全面落实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行逐级负责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干部“八小时之外”情况报告,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做到违法必究。
③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作为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学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地开展警示教育,重点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的学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①重新修订出台《廉政谈话制度》,明确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的流程,对适用范围、对象、内容、程序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确保谈话工作规范操作。
②领导班子带头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根据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将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③严肃廉政提醒谈话纪律,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在廉政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不得以业务谈话代替廉政谈话,通过“红脸、出汗”筑牢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①开展廉政谈话。由煤炭中心总支、主任约谈相关责任人,按要求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发放5名在职人员电话费补贴,已按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在3月底前清退。
②加强纪律教育。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再次认真学 《永安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通讯和加班误餐支出的通知》(永工改办〔2018〕2号)。要求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标准发放电话费补贴,严禁超标准发放,规范财务管理。
①开展集体谈心谈话。中心总支、主任、中心副主任、机关支部集体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②加强纪律教育。恒鑫公司办公室、财务人员再次认真学《永安市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和《煤炭中心公务接待制度》,熟知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程序。
③规范公务接待。局办公室主任、经办人员、财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确保“三单”齐全才能报销。
①开展集体谈心谈线日煤炭中心总支、主任集体约谈工会、办公室、财务相关责任人,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到立行立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工会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规范单位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严禁超标准发放。财务人员加强学工会财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④加强纪律教育,要求分管领导和工会再次认真学《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要求,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⑤坚决杜绝工会活动以现金发放餐费补贴,按照规定合理收支工会经费,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①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法规学,职工学《永安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管理办法》(永财文〔2015〕72号)执行差旅报销手续。
②财务人员应加强学相关财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把关,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②健全单位财务制度,重新制定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全体职工学,严格落实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和防范违反财经纪律。
③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加强支出审核审批程序,费用报销时及时附上有关附件和清单,保证原始单据齐全完整。
④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规范会员发放标准和程序,完善物品发放签领手续。
①严格遵守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对实行银行转账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②制定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法规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单位财务核算。
③加强纪律教育,要求分管领导和工会及相关人员再次认真学《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④坚决杜绝工会以现金采购相关春节、端午节以及其他节日采购物品,一律转账支付,按照规定合理收支工会经费,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按照《预算法》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单位全部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严格遵守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和使用效率。
①开展集体集体谈心谈话,煤炭中心支部、主任、中心副主任集体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②加强纪律教育,要求煤炭中心的2处店面,恒鑫能源有限公司12处店面委托招标公司公开招标出租,已在2021年2月1日比选后中标单位为福建省华泽拍卖有限公司。同年2月8日与福建省华泽拍卖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同年3月29日下午三点,公开拍卖招租。
③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学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政办〔2012〕104号)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开招标出租,确保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①加强法律法规学,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今后一定注意合同制定的严谨性,合理性,将合同涉及的相关要素填写完整。
②2020年12月31日与三明国药器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已到期,不再续签。
③相关人员认真学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政办〔2012〕104号)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④严格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租户情况及承租期限,保管好出租合同、拍租资料,做好台账,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归档。
⑤对原一塑留守处相关人员开展约谈,要求加强对仓库各项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责任心。
①强化思想认识。再次组及班子成员学《中国组工作条例》,明晰组议事范围,发挥好组的核心作用。二是在2021年第1次组会议上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中应上会研究集体讨论的费用支出额度为3000元(含)以上。
②要求立行立改,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82号要求,煤炭中心已在2020年11月30日书面请示工信局组《关于市煤炭中心关于撤销乡镇煤管站机构及资产处置移交方案等请示》(永煤综〔2020〕34号),并由工信局监交工作。
④强化纪律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再次认真学的建设及“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
⑤已按工信局2018年4月20日组会议纪要规定要求,在2020年11月18日与福建省荣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⑥加强纪律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再次认真学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工作意见的通知》(永政办〔2012〕10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④做好资源共享工作,减少重复工作,如民企对接项目不再通知乡镇街道,园区重复上报,而是由中小企业科与招商科做好对接,将我市洽谈、签约和开工的项目及时录入民企对接库。将招商科跟踪的小分队招商情况分类上报三明工信局。
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头雁效应”,凝聚引领力量。树牢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把内规章制度作为对照检视标准,对照典型案例进行有的放矢的查摆剖析,对照章规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②做好会前准备,充分用好思想动员会、学讨论会、意见建议征求、约谈、谈心谈话等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员领导干部听得进不同意见,容得下尖锐批评,解开思想心结,摒弃好人主义,形成合力共识。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狠抓整改落实,突出实际成效。
①严格生活。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明确由委牵头,在支部联席会上通报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时要求各支部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一课”的要求,规范记录,完善“三会一课”制度。
②加强督查落实。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同时要求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日”活动形内容,提高支部工作的质量。
①及时整改。财政局支部已对上述员入材料进行查档核查,及时补充完善入材料,今后也将进一步加强对员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干部入材料规范完整。
②细化操作流程。在认真学领会《中国发展员工作细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流程,完善发展员推荐、公示、票决、预审、量化积分、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发展员每个环节进行详细规范。
③加强过程监管。健全完善发展员跟踪管理制度,加大对入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员接收及转正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明确经办人和责任人,确保实现全方位跟踪监督。
①狠抓学教育。一是注重学引领。局组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13次,主要围绕思想,重点学深悟透《论中国历史》、《中国简史》、《 关于中国历史论述摘编》及《永安红色记忆》。二是扎实推进学型建设。目前已员干部集中学22次、邀请市委校老师上课2次、实地参观红色教育基地3次、组队参加市史学教育知识竞赛、红色故事宣讲各1次,并利用“学强国”平台及其它网络媒体推送学内容等方式,扎实推进史学教育开展。今年已向机关支部员发放《论中国历史》、《中国简史》、《 关于中国历史论述摘编》及《永安红色记忆》等学读本100多本。
②开展专题调研。3月上旬已我局市管干部参加市委举办的市管干部学贯彻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并于3月9日、3月10日在局会议室开展集中学研讨,增强学实效。目前,班子成员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提交了“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商圈经济打造”“高新企业培育”“重点区域招商引资 工作”“纺织产业一业一策”“关于高成长大企业培育工作重点”6个调研课题,目前已有3个调研课题形成书面调研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因业务不熟练,财政支部未及时在员e家做好员出申请,已于2020年3月3日在员e家上对该名员出情况进行了申请登记,并将出时间设定为2019年7月17日,同日工信局委已批准通过。
①组及人事专干学《干部任用条例》、《委(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及《永安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指南》等相关文件,明确股级干部任用的程序、纪律等要求,同时对《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股级干部提拔任命考察方案》(永工信﹝2019﹞160号)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梳理调整,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②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选人用人记录及公示环节的落实,对2019年9月以后进行的股级任免工作进行自查梳理,重点核查会议记录及任前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切实保障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及存档材料的完整性及规范性。
①分析现有股级干部年龄情况,对科室负责人年龄较大的内设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及现有人员实际情况适当选拔任用一批年轻干部,为科室注入新鲜血液,不断优化股级干部队伍。
②在各类评先评优及股级干部提任中适当提高年轻干部比例,切实提升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大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注重对青年后备干部在理论、业务技能、内在素质方面的提升。
③对已提任副股级、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多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加强对这类年轻干部的考察,条件成熟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予以提拔,切实解决股级干部的结构性不合理问题。
(1)2018年底机构改革组建工信局后,工信局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研究原商务局、科技局巡察整改工作,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②做好会议记录。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指定专人如实记录局组会及班子会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及形成的会议决策,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并做好会议记录材料的存档工作。
(2)针对巡察反馈商务局对客商证办理把关不严的问题,截至2020年10月,尚有5本不符合要求的客商证未完成整改。
①经过耐心细致沟通解释,已征得客商理解,目前不符合要求的5家企业客商证已停止使用。
②深化“放管服”,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根据我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情况抓紧制定新的《永安市客商证管理办法》,使客商在我市投资兴业舒心、安心。
(3)2018年7月3日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指出市煤炭中心和煤行办均存在为签订委培协议的学生垫付学费未收回问题,至今垫付的学费仍有16.39万元未收回。
①开展集体谈心谈话。煤炭中心总支、主任、副主任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一问题再次发生。
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永安市煤炭中心其他应收款专项清理处置方案,成立其他应收款专项清理清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明确清理债权措施,做到应收尽收,落实审计监督整改。截至4月12日已全部收回。
③加强纪律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再次学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止国有事业单位资金流失,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针对巡察整改的意见,局组认真研究整改意见,并,根据发现的问题,清欠电线名干部职工进行处理,其中:集体谈线人。
(1)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对已注销单位长期挂账的款项清理核销,对近几年发生挂账应收款项进行催收。
(2)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账务核算。
(3)加强纪律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再次学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防止国有事业单位资金流失,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4)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市委巡察一组3月23日关于对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情况的反馈意见,制定永安市煤炭中心其他应收款专项清理处置方案,成立其他应收款专项清理清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明确清理债权措施。
(1)目前正在进行档案查询工作,目前还未查询到相关档案,待取得相关依据后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及业务学,确保往来款项及时催收清理,杜绝长期挂账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以思想为指引,结合史学教育,以“再学、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抓手,积极运用和巩固巡察成果,强化学,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生态,为促进永安市工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永安市五四路565号;邮政编码:36600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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