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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15时20分,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人员在处理石灰窑提升料斗故障过程中,发生一起气体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事故发生后,永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经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办审核,永安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之后,永安市应急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认真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小陶镇人民政府、永安市应急局和工信局举一反三,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24年5月6日,永安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对象为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黄奎明,建立了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小陶镇人民政府、市应急局、市工信局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清单,评估工作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黄某某,男,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永安市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11月2日,由永安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黄某某处人民币玖仟陆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永安市应急局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11月2日,永安市应急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规定,对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是召开事故分析会,压实行业主管责任。2023年4月13日,小陶镇委、政府迅速召集各企业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召开小陶镇事故警示教育会,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指出各类问题,要求企业深刻反思,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健全设备管理台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并要求各领域分管领导、部门、安委会成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开展安全排查,从严从细检查标准。按照“严监管、零容忍”的原则,小陶镇安委会各安全网格组按行业分工开展机械设备、建筑施工、竹木纺织、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有限空间、旅游景区、消防、矿山、燃气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派出检查组11个,排查出隐患53条;并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分色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一是召开警示教育会。为深刻吸取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教训,2023年 4月12日,永安市工信局联合永安市应急局召开事故警示会,永安市工信局和应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事故同行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40余人参加,警示会现场回顾了此次事故发生过程,初步分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并有针对性提出防范措施,警示会还邀请安全专家开展预防中毒专题讲座。二是上级要求,认线月份以来,工信局认真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先后制订下发了《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工作的通知》《永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永安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等文件,认真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宣传培训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促指导检查。2023年4月份以来,工信局积极开展民爆、煤炭、信息化、商贸等相关工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共成立了7个安全检查组,先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检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检查等督导检查工作,认真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中通过开展督导检查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1条,全部落实整改。
一是召开警示教育会。2023年4月12日,永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永安市工信局相关企业召开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暨推进工作会议,通报了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情况,复盘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特别是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工作,推动各工贸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开展在岗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督促工贸企业全体在岗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二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该事故发生以来,永安市应急局召开全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会、《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解读暨全市工贸企业电气焊动火作业培训、三明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暨工贸行业事故警示教育会、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暨法律法规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宣讲会等专题培训班以及工贸企业参加上级部门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向全市工贸企业发放《永安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九大危险作业最基本安全防范措施》等文本资料,不断提高工贸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工贸企业日常安全自主管理意识。事故发生以来,永安市应急管理局对59家次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82人次,发现420条隐患,出具整改通知书59份,提出检查意见420条,警告等行政处罚6家次。
2023年4月10日事故发生以来,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均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雇用的工人在事故发生后已全部解除劳动合同。鉴于目前市场和经济形势,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基本不会恢复生产,发生事故的窑炉设备基本不会再投入使用。故不对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按要求处理到位;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检查监管力度,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永安小陶福建明天工贸有限公司“4·10”一般气体中毒窒息事故评估组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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