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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工厂招工2022年三明市沙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辖企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7:09

  三明市沙县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辖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序号 招聘 岗位 学历 专业 性别 年龄 招聘人数 工作 内容 其他 1 沙县区供销社所辖企业业务岗位。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2022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即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 协助企业负责人做好业务发展和企业日常管理。 本次招聘的岗位涉及艰苦工作,必须服从安排。

  2.具有沙县区户籍,身体健康,愿意长期在沙县区供销联社所辖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兼任不同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岗位工作。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3.受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中国籍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一)发布公告。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区供销联社固定公开栏、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固定公开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需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应聘人员持沙县籍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前来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原件核对后当即退还,照片及其他材料不退还)。

  报名地点:沙县区府前中路盐仓街13号三楼 ,联系人:张女士,罗女士,联系电线 。

  (三)资格审查。根据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依通知参加考试。

  (四)招录考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24人以下,由区供销联社面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24人以上(含24人),由区供销联社先笔试,再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和经济基本理论、科技和人文常识、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省情区情等,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是非题)。

  2.面试。考生经笔试考试合格后按招考岗位人数的1:3,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24人以下,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五)体检。按照岗位报考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若仅需要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或具有会计与审计类中级职称的考生,总成绩加1分)。面试合格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因出现分数相同的应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名额时,则按员、学历高低顺序优先。

  2.若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作为总成绩(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或具有会计与审计类中级职称的考生,总成绩加1分)。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缺席体检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对象应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用人单位政审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岗位条件,确认其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考察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决定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和区供销联社固定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及岗位由区供销联社统筹安排,并与所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同弃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经综合考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试用期工资185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2300元/月,享受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法定假期及单位福利,以及年终绩效管理奖等。

  2.资格审查结果、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区供销联社公开栏上予以公布,并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笔试)的人员。

  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证书和提供虚假信息等现象,将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供销联社全程指导、监督,监督电线.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沙县区供销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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