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全日制公办国家首批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因学校事业发展工作需要,2021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官网(、福建考试报名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以网上报名、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其他报名方式无效,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工作时间)。
(三)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16: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于2020年12月28日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笔试。申诉时间为在2020年12月16日8:302020年12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下载准考证:报考者须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的相关通知,及时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笔试后将进行资格复审,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照片可直接粘贴打印)(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2020、2021届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交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材料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的合格线分。各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综合成绩折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报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来自重点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境外人员接触史、体温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考前14天曾被隔离或曾被隔离未做过核酸检测、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或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并出示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及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公交可乘坐20路、87路、106路、66路到省交通学院站或省警察学院站下车。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和福建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及驻福建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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