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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房产政策重磅!三明市住建局出台7条措施事关你我

发布时间:2024-07-04 14: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要求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更好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支持三元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七条措施如下:

  积极推行房票购房政策,鼓励居民在三元区房屋征收中选用房票安置方式;引导房企积极入库,提供房票安置房源,扩大安置群众购房选择范围,并鼓励房企按照最高15%的优惠幅度开展房票安置让利活动,支持人民群众对房屋安置多样化需求。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对购买三元区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经房屋交易部门登记备案)并在此期间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对象,在取得该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按其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由受益地财政按地方实得金额予以补贴。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三元区规划区内60㎡及以上面积成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实行住房契税补贴的基础上,由财政予以购房人1万元/套的补贴。具体补贴金额由市、区财政按财政体制分别承担。

  在元旦至春节期间,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三元区房地产展会,加大相关购房补贴政策宣传,并引导参展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折扣、特价房、现金抵扣券等方式,加大购房优惠力度,进一步释放房地产消费潜力。

  积极推进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在保障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70%的前提下,释放不超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保函额度的相应资金。

  鼓励各银行机构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依法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进一步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延期执行“恢复二次贷款额度(单双职工分别为30万元、45万元)”政策一年,加快出台阶段性缩短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缴存期限政策和公积金贷款“逐月冲+余额还本金”政策。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20楼2005(市图书馆、艺术馆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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