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37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9,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55%。,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是聚焦于施工阶段的“数字建造”应用化技术及产品提供商。公司立足于建筑行业、面向“数字建造”的对象和过程,提供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应用化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满足各方在成本、安全、质量、进度、信息管控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
数字建造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数字链驱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维一体化,有利于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在工程建造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方式向集成化、精细化、技术密集型转变,是实现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作为数字建造的实践企业,公司将物联网、云平台、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垂直应用分为面向建造对象本体和面向建造过程管控两大类,经过多年研发及技术迭代,公司在BIM算法引擎技术、塔机安全辅助技术和数字建造技术中台体系等核心技术上获得突破,实现了技术的商业化运用,形成了建筑信息化软件及智慧工地产品两大类产品。同时,公司先后参与了多项、行业和地方建筑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形成了较好的建筑行业信息化专业技术研究能力。公司致力于技术与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数字建造产品场景化应用的落地,为建筑行业转型升级赋能,推动建筑行业向工业化、智能化、智慧化方向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自主研发和创新,掌握了跨建筑行业及信息技术行业的众多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已取得19项专利权、150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先后被认定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起进入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并在随后的年度持续被认定。
公司建筑信息化软件系基于二维或三维的建筑信息在深化设计、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领域开展方案优化、施工模拟、成本管控的一系列专业工具软件。
公司智慧工地产品系协助客户在施工现场实体建筑建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成本为目标的产品及解决方案。进一步借助云平台技术与产品,可以消除项目、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三方内部及相互之间的信息孤岛,为使用方加强项目管控、优化建造过程提供数据支撑,提高决策有效性。
公司建筑信息化产品以岗位级产品为主,落地于现实应用场景,满足建筑行业岗位级信息化应用的真实需求。经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公司形成了从工具产品到平台产品、从岗位级别到企业级别、从建筑数字化到建造过程数字化的技术储备及产品应用,形成了数字建造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经过多年的发展运营,公司已经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施工阶段“数字建造”应用化技术及产品的方式获得收益。
公司产品应用于建筑行业众多参与方的岗位级应用及项目现场,客户数量众多、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公司现阶段以标准化产品为主,但产品专业性较强,软件类产品的应用需要一定的培训及持续的软件更新迭代,而智慧工地产品则需要安装调试。因此根据行业特性及产品特点,公司大部分产品采取直销模式,辅以少部分经销商买断式销售。公司以直接销售保持与客户近距离的接触与及时反馈的同时,通过经销商的布局向更多的省份、地区进行有益的销售开拓。
1)招投标: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采购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符合特定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2)询价: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3)商务谈判:购销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进行谈判,最终协商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及合同内容的方式。公司以线下销售、专业化推广为销售模式,通过主动联系、拜访的方式不断开拓新的客户。
除上述获取订单方式外,公司根据院校采购要求,存在个别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获取的订单。
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模式为买断式销售。根据《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渠道运营与管理规范》,以及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的经销商协议约定相关内容,经销商在授权城市的授权产品领域内通过自身营销服务体系或寻求其他有效途径来打造市场竞争优势,以保障公司在授权城市的品牌推广和市场份额。
公司以标准产品的单独或组合销售为主,报告期内也存在少量定制化开发收入、售后服务及培训收入、个别产品的年度服务费收入。各产品的具体收费模式与产品销售收入的来源相匹配。
公司建筑信息化软件以自主开发为主,研究开发费用均记入当期损益,相关采购以授权介质密码锁及其配件为主。
公司智慧工地产品系软硬件集成产品,涉及物料采购,但产品附加值主要体现于嵌入式软件中。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有人脸识别终端、视频监控设备、扬尘监控设备、电脑、拼接屏、电子元器件等。
公司智慧工地产品以标准化产品为主,研发定型过程中即形成相对固定的原材料投入清单。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公司以销定产,维持相对较低水平的原材料库存,每月根据产品销售预期对原材料需求提出预期,采购部门结合存货情况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并报送财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采购部门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品控测试员和仓库管理员根据到货进行采购物资的清点、验收和入库工作。
公司建筑信息化软件不涉及生产过程,智慧工地产品系公司自主研发、自行设计、自行生产,以销定产,产品生产周期短。塔机监控、升降机监控、吊钩监控等设备以西安丰树子公司生产为主,在西安拥有生产装配基地,承担主要生产任务,生产过程主要包括软件烧录、装配和测试三大部分,产品经品控测试合格后进入成品库存;其他智慧工地产品在软件嵌入后于客户项目现场直接安装调试,经客户验收后出具安装确认单。
公司印制电路板装配环节通过外协厂商完成,由公司提供原材料、图纸及质量控制标准,外协厂商根据委托加工合同完成定制生产,公司向外协厂商支付加工费并结转进生产成本,相关费用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对外协件质量严格把关,待验收合格后才进入下一道生产工序。
公司依据《研发管理制度》及配套管理文件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管理,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为辅的研发策略。为了保证持续推出技术领先、符合市场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公司采用产品线研发团队的模式研发过程:产品线研发团队由产品经理和研发测试人员共同组成,产品经理负责需求信息收集和产品定义,研发人员负责需求细化和技术分析,共同讨论决策并形成最终的产品规划,之后由软件研发人员进行研发,由产品经理和测试人员进行产品测试和需求验收工作并最终交付。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通过小的迭代降低长周期项目的研发风险,在每个迭代内都完成发布、需求验证、产品测试等环节,整体提高项目发布质量。在开发后期,公司还会引进实际用户参与迭代过程,提高产品与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公司的研发流程包括了定义产品愿景、产品立项、制定开发计划(迭代计划)、项目月度跟踪、项目计划变更、项目验收和总结等阶段。
国内建筑行业全面信息化起步于九五期间的甩图板工程,整体落后于全球建筑信息化历程,但对新技术的引进态度积极、政府扶持力度大,近几年信息化普及迅速。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投入仅占总产值约0.08%,而发达则为1%,仅为发达建筑信息化投入水平的十分之一,我国建筑行业对自身信息化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根据麦肯锡2016年发布的《Imagining construction’s digital future》研究报告显示,从全球各行业对比来看,建筑行业信息化投入非常低,仅高于农业,在所有行业中排名倒数第二。可见即使发达十倍于中国的建筑行业信息化投入的水平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全球建筑行业信息化均存在较大成长空间。
建筑行业信息化产品的研发涉及建筑设计、施工技术、图形技术、数据传输技术、机械智能化、软件工程等多方面专业技术,是多门类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
建筑行业信息化产品以自主研发软件为核心,属于技术密集型产品,具有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迅速的特点,并且产品研发应用需要建筑施工领域、计量造价领域、软件研发领域的交叉学科知识与经验的积累。随着建筑业、软件业的发展与新技术的不断融合,用户对产品实用性、完善程度和技术先进程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该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
公司具有一定的客户积累,较为丰富的渠道资源,通过多年的应用实践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品牌形象和口碑。目前,我国建筑信息化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行业内各主要企业均有技术特长及优势市场领域,因此,是否具有独特的渠道资源、客户积累,对新进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建筑信息化行业而言,需要对建筑行业产业链上企业的核心业务及工程施工业务全过程、甚至是施工技术有深刻的理解并具备数字化解读的能力。同时,需要对住建部、各地建设、监管部门的规则体系具有较长时间的积累和准确理解。因此,作为建筑信息化产品提供商,其核心竞争力不仅在于行业的客户资源,还在于对行业、项目知识经验的积累。
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起步较晚,在基础软件方面基础相对薄弱,行业内主要企业的产品集中于应用软件、管理平台软件、智慧工地领域。公司是最早进入相关细分市场的企业之一。公司作为行业内少数几家对建筑行业产业链覆盖较齐全,并具备持续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公司先后被认定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起进入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并在随后的年度持续被认定,是国内建筑信息化细分领域中少数具备该认定资质的企业。公司已在建筑信息化领域深耕多年,产品种类众多,版本迭代更新迅速,对市场需求契合度高,市场口碑较好。随着公司持续深入的研发和产品的不断升级,产品性能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类型和客户群体将进一步扩充,公司市场地位也处于持续提升中。
近年来,电子信息技术发展迅速,高清晰度测量与定位技术、高分辨率图像技术、3D扫描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等专业技术与BIM、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节能环保等新技术集成应用,智能化、网络化和移动化的便携消费电子产品层出不穷,新技术、新设备的融合与突破成为建筑信息化的新动力,共同推动建筑信息化持续快速蓬勃发展。作为建筑业大国,我国年新开工项目达60余万个并持续增长,对设计、施工过程的信息化产品需求总量很大。政策方向的明确、新技术与传统行业生产流程的融合越发紧密,为我国建筑信息化行业提供了良好市场发展空间。
国内建筑信息化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在设计、招投标环节已初步完成信息化普及。现阶段来看施工环节信息化——智慧工地和BIM技术应用正处快速发展期,为建筑信息化行业提供新赛道。伴随城镇化建设,海量的存量房屋将给建筑运维系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届时建筑运维系统又将是一片广阔的蓝海。因此,立足技术发展与下游市场,预计BIM技术应用、智慧工地和建筑运维系统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建筑信息化的主要赛道,随着数字化的渗透还将推动建筑行业的运行模式向平台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89.25万元,同比增长3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764.24万元,同比增长3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13.49万元,同比增长29.83%;总体经营保持稳定快速的增长。
2017 年 7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 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政策调整事项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4 的相关内容。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是西安丰树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12月07日,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361,037.8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539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公司在《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6日17: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电线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上市公司参会人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志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加元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投资者请于2021年4月27日15:30-17:00拨打参与电线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6日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7,642,420.30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8,471,877.7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7,216,954.53元。经董事会决议,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37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99,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0.00万股已经发行完成。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5394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4,077.40万股变更为5,437.40万股。
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品茗股份”,证券代码“688109”,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公司类型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启用《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为公司正式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刘德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三、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趋势。
四、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的业绩情况及其对公司的贡献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九、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钟炽兵,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本公司IPO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阮铭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程瑶瑶,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审计收费为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相关差旅食宿费按实际发生额由本公司承担。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莫绪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靳明先生、虞军红先生、钱晓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