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26日前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5年全省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1〕28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请,市、县审核推荐,省级专家组现场验收,拟确定江西美园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屠宰企业为2023年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排名不分先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2月26日前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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