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方显示太仓市苏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太仓市应急管理局处罚9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2年 03月30日,太仓市沙溪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太仓市苏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1、你单位焊工周非堂(身份证号:4*****************1)、周正堂(身份证号:4*****************0)从事焊接作业,但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你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生产车间中央位置2台行车吊具防脱钩装置缺失,以上行为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4.2.2.3)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