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0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3届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毕业生个人网上申请、院校初审、市人社局复核、校内公示、汇总上报等程序,全市共有11所院校的1801名2023届毕业生符合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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