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公示,拟认定福清市新厝镇等119个乡(镇)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等1329个村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其中,
按照《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闽委农办〔2022〕13号)要求,在各市、县(区)推荐基础上,经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共同审核,拟认定福清市新厝镇等119个乡(镇)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福清市龙山街道柏渡村等1329个村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2年10月14日前进行反映,联系电话。
近年来,三明市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将乐县高唐镇)、1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3个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永安市、将乐县、沙县区),22个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镇,247个省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总数量全省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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