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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明科技

发布时间:2024-04-05 14:49

  2024年2月29日上午10点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东胜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热点难点问题。

  各位网友上午好!这里是三明市政府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小黄,很高兴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市科技局副局长陈东胜,他将围绕“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一主题与大家在线交流。陈副局长,您好,欢迎您!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首先感谢大家对三明科技工作的关注!今天,很高兴能来到这里,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跟大家进行交流探讨,请大家踊跃发言,多提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基础活动之一,是科研价值实现的重要环节。请您给我简单介绍一下三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深入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三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实施方案》《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支持市农科院试点开展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并在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推进企业实行科技创新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活跃技术交易市场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与我市有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超200家(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项目、人才储备。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总金额大幅度增长,2023年全市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632份,较2022年增长136%,合同成交总金额首次突破3亿元,达3.46亿元,较2022年增长179%,增幅居全省第二,创历史新高。

  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是要有科技成果,而三明是山区,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缺乏,科技成果不多,贵局是如何解决这方面问题的?

  针对您说的科技成果不足问题,这几年,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科技成果源头供给。一是建设六大科技创新平台。坚持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紧紧围绕装备制造、氟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需求,按照“一个产业、一个研究院”思路,相继布局建设了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研究院、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医工总院三明分院、三明市农科院等六大科技创新平台。通过六大科技创新平台聚集了一批科技人才,与企业开展联合攻关,产生了一批科技成果。二是举办技术成果对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举办现代农业、氟新材料、石墨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专场技术成果对接活动近20场次,邀请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多次到三明开展技术成果推介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促成了PVDF聚偏氟乙烯基超滤膜等一批科技成果在三明落地转化。三是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交流。高位嫁接北京、上海高端创新资源,深化京闽(三明)科技合作、沪明对口合作,共建北京石墨烯研究院福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以“创新中心+产业基地”模式,落地建设三明中关村科技园、上海科技成果三明转化中心,成立沪明科技创新研究院,引进上海大学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共建三明转化医学研究院,吸引北京、上海先进科技成果到三明落地转化。

  好的,建设科技平台是时代发展所求、三明产业所需,是推动三明革命老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支撑。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以需求、问题为导向,立足现有条件,积极推进六大科技平台建设,建立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为重点的“以奖代补”绩效考核机制,六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实力和服务能力都得到大幅提升。目前,六大科技创新平台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亿元,拥有实验室及中试基地面积4.5万平方米,研发设备总投入1.2亿元,基本具备了相关行业领域开展研发、试验和检测条件。现有各类专兼职管理、研发人员302人,其中中、高级职称215人;开展技术攻关114项,其中获省级以上立项项目96项;获授权专利223项,其中发明专利及植物新品种权114项。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共15项。对接服务企业120余家,新增成果转化及产业化10余项,实现产值11亿元、利税超1亿元。

  据了解我市在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引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得不错,下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好的。2014年,中国科学院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整合所属各研究所及其平台的优势力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启动了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简称“中科院STS计划”。为引进更多中国科学院的科技成果到福建落地转化,福建省科技厅于2015年设立了“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我市紧紧抓住机遇,在2022年推动设立STS明溪县子专项的基础上,2023年又推动三明经开区、三明高新区与省科技厅签订STS子专项协议,对获省STS计划立项项目,按1:1比例予以配套经费支持,大力鼓励和支持企业与“中科系”科研院所合作。目前我市与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13家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合作项目近40项,涉及新材料、生物医药、化工、食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其中获省科技计划立项20项,争取经费资助1000余万元。争取到有机氟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陈庆云院士团队成员到我市挂职,柔性引进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郭勇团队、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吴飞团队等一批中国科学院专家团队,长期与我市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和科技服务。先后举办5期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推介中国科学院最新科技成果,促成了铬雾抑制剂等一批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除了要有大量的科技成果,还需要有一批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才,我市在培育和引进人才有哪些措施?

  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也同样需要人才,主要有两类,一是科技人才,他们不仅创造科技成果,还直接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将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经济效益。二是技术经纪人,俗称“技术中介”,他们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对接给有需求的企业,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红娘”。在科技人才的引进培育方面,我市高度重视,专门设立了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在重大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研发成果转化科研经费补助、人才自主认定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揽子政策,市科技局牵头开展市级“创业之星”“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已连续评选了两届。在培育技术转移人才方面,积极争取省科技厅支持,于2023年8月首次举办了初级经纪人培训班,吸引了来自三明市及邻县部分高校、园区、科技创新平台、技术转移机构以及科技服务企业等单位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人员共50余人报名参训,47人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获颁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证书,目前,全市持证技术经纪人近100人。我们今年计划再举办1期技术经纪人培训,届时欢迎感兴趣的朋友们报名参加。

  技术合同登记数据是衡量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技术市场活跃程度和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我市在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自2023年8月,三明市科技局、三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以来,我市技术市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技术交易更趋活跃,科技创新驱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效应日益显著。一是精准指导企业。指定专人学习并熟悉掌握操作流程,编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指南》指导手册,开展“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指导企业进行具体操作,确保技术合同申请登记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市科技局还从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方向着手,引导、培育、挖掘“技术输出大户”,同时通过重大技术攻关促成院企技术合作新项目,从源头上提高技术合同的产出。二是加强培训指导。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走访重点园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指导企业科学规范签订技术合同,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开展“线上指导”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先后安排走访永安、尤溪、泰宁、建宁等县区园区,培训企业技术合同登记业务,培训人员80多人次。通过电话、微信或企业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进行“点对点”精准服务,引导企业积极登记技术合同。三是加强合同挖掘。从“坐等上门”到“主动服务”,收集全市重点企业技术成果,重点关注科技项目、五技合同,挖掘登记认定增量,实现应登尽登。挖掘出永安石墨烯研究院“微晶石墨电极材料研发”,机科院海西分院“‘专精特’精密数控机床研发及产业化”等一批重大技术研发合同,极大充实了我市技术合同登记金额,实现提质增效,稳步增长。

  刚才您提到了《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请您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首次出台的《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是对我市技术合同认定工作的一次重大创新,调动企事业单位认定登记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科技人员在明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具体奖补政策是:对我市企事业单位2023年~2024年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按其认定年度已实际发生技术交易累计金额给予分段奖励。对累计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部分,按其累计金额的1%给予奖励;高于10万元、不超过100万元(含)的部分,按0.5%给予奖励;高于100万元的部分,按0.1%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此次奖补办法采用“分段补助”的形式,在保证基础全覆盖的层面上又鼓励大额登记,体现“有登记有奖,多登记多奖”的特点,能够更好地培育积极向上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除了我刚才说过的《三明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暂行办法》中提及的后补助政策外,还有:1.增值税优惠: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认定登记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2.企业所得税优惠:经认定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减免可以追溯三年,专票、普票都可以享受,之前未享受的可以凭借免税单办理退税。3.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签订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由受托方进行认定登记,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可作为委托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资料留存备查。4.科技成果购买后补助:对省内企业出资通过委托或合作开发、技术转让获得技术成果(含专利技术)的,根据技术交易费用,给予50-200万后补助,用于支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后续研发活动。5.创新券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个年度每家企业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6.职称评价证明材料: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转让项目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100万元的,在参与职称评审时每个项目或每100万元可替代一项纵向课题要求。7.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留归自主使用。

  非常感谢这位网友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关于科技改变生活,我们从涉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几个方面举几个简单的例子。“衣”-如支持研发的功能化系列锦纶再生纤维的关键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项目,目前已能够制备高品质功能化系列锦纶再生纤维,带动我市纺织产业升级。“食”-如推动实施良种选育、高效安全优质种养、病害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农业科技项目,丰富老百姓的餐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住”-如积极在竹纤维利用、竹生化利用、竹新材料开发、竹机械等领域鼓励科研投入,开展“以竹代塑”“以竹代木”家具、生活用具等系列产品开发,让更多竹制品走进千家万户。“行”-如高端新能源汽车电驱桥轴承研发、新能源汽车用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产业化等一批项目已启动科研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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