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固定资产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单位各项收支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制度。
市工信局主要领导作为单位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财经法制观念,严格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促进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应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配备和管理,选好配好财务人员,配备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财务会计知识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一)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对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立即进行梳理,对已经不适应实际需要、或不完善的制度要重新修订、完善。
(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明确财务岗位职责和权限,严格实行会计与出纳分离、钱账分管、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制单审核分离、审批经办分离制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明确资金审批权限。按金额及权限进行逐级审批,对大额项目建立事先审批制度,要求对会议费、培训费、购置费等项目支出事先编制预算,增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
(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建立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财务检查制度。
(一)严格单位预算编制。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要按规定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不得隐瞒、少列。要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的用途。严格控制和规范办理预算调整事项,努力缩小预决算差异。
(三)加强决算管理。要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推进财务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外,要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相关信息。
(一)单位的各项收入应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1.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要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2.应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二)严格执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得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三)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 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使用假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四)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应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执行有关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采购操作规程。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通知》(明财购〔2017〕63号)等文件要求,明确采购事项审批、预算编制、采购方式选择、实施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保障各项工作有据可依。
(二)应明确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三)应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四)应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监督和管理。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文〔2021〕36号)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工程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一)应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等各环节的程序及审批权限,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资产管理要坚持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本单位资产的领用、保管、清点等工作。
(三)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建卡登账,加大使用追踪的监管力度,完善资产账目,定期核对账目,每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大盘点,做到“账、物、卡”相符。
(四)按照法定程序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变更并进行财务处理。处置收入应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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