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2016年,三明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整体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差距逐渐缩小。
过去的5年,从数据调查的宏观层面来看,城乡居民的“钱袋子”究竟呈现出哪些具体的变化呢?
据住户抽样调查,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173元,2012-2016年累计增长65.7%,年均增长10.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77元,年均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18元,年均增长11.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明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落实各项改革和惠民政策,把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和谐改善的优先目标,促进城乡居民收入保持持续稳步增长的态势。
从年均增速看,2012-2016年,三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比全省高出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全省高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增长速度稍快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2-2016年,三明人均GDP年均增长9.8%,同期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6%,高于人均GDP增速0.8个百分点,实现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的预期目标。
城乡收入差距由2011年的2.25∶1缩小到2016年的2.13∶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政策的实施,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三明农民收入一直保持高于城镇居民的增速,两者差距逐步缩小。
我市全面推行精准扶贫,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经济社会发展薄弱乡村为主战场,以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帮扶对象,全面组织实施整村推进、小额信贷、“造福工程”搬迁、“家门口扶贫就业”等扶贫工程,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我市共完成造福工程搬迁和危房改造3.9万户,惠及16.5万人。“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6年底,三明已有69个贫困村实施“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项目,解决1800多个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难问题,平均每村年可增加村财收入3.2万元,实现了贫困村和贫困户双增收。
2012-2016年,三明5个省定贫困县(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建宁)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为8.9%、8.6%、10.0%、9.4%和10.3%。
2016年三明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551元,比2011年增长61.8%,年均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6%,对整体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4.5%;人均经营净收入由2011年的3122元提高到2016年的5616元,年均增长12.4%;2016年三明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41元,比2011年增长138.3%,年均增长18.9%;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由2011年的1945元提高到2016年的2664元,年均增长6.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12.0%。
十八大以来,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引下,居民创新创业的热情高涨,推动了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
工资性收入是增收的有力支撑。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各地陆续出台增资政策,多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受旅游业、电子商务和物流仓储业发展带动,住宿、餐饮和快递配送等私企集中、用工需求较大的行业得到迅速发展,为持续稳定居民就业形势创造了条件。
经营净收入是增收的重要来源。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宽大众创业渠道和领域,推动居民自主创业。三明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财产净收入是增收的新增亮点。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2012年以来,各级政府多措并举,从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着手,全力为居民增收注入新动力。我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在各类收入构成中增速最快,成为增收新亮点。
转移净收入是增收的重要补充。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连续十二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农村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覆盖面不断扩大,补贴标准逐步提高,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各项政策性因素推动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逐步成为居民增收的重要补充。(记者 曾凤清 通讯员 余诗琳 陈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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