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二中校办工厂全称为“三明市印刷装订厂”,其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下属的校办集体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和经济实体,现有固定资产净值为23万元,流动资产 40万元,企业无负债;现有职工17人,其中12人为集体合同工,5人为聘用合同工,截止2013年9月30日,校办工厂每月为职工无偿提供生活安置费、社会劳动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合计1078元,每年为全体职工承担“安置费”共计219912元,预计未来五年内每年承担职工安置费将增加2万元左右。2010年10月1日开始,学校对校办工厂实行经营承包管理责任制,目前企业经营管理正常有序,第一轮三年承包期即将届满。
为加强校产资源的管理,促进校办企业生产发展,保障企业职工的劳动就业和基本生活,继续改善企业职工的福利待遇,维护校园的稳定,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校办工厂实行新一轮经营管理承包责任制。现就校办工厂新一轮经营承包管理等事宜提出如下方案,欢迎广大教工参与和监督。
一、承包经营管理事项:三明二中校办工厂(即三明市印刷装订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新旧厂区的管理、使用和收益。
三、经营管理承包人资格: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或校办工厂在册职工(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教工除外)。
四、风险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和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证书原件作为抵押担保,直至承包期满。
五、学校资产管理费(以下简称承包费):承包人在按国家法规和有关政策确实做好在册职工就业安排或生活安置的基础上,每年须向学校上交承包费壹拾万元(¥10万元)。
六、招聘方式:采用公开竞聘的方式,先由参加竞聘人述职、介绍企业经营规划,再回答评委提问和答疑,最后由评委进行投票表决,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优先。
九、参加竞聘诚信保证金:参加竞聘人须当场交诚信保证金贰万元(¥2万元),未受聘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受聘人须在伍天之内与学校签订《三明二中校办工厂责任承包管理协议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受聘人按时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则所交保证金留至与学校签订协议时与风险押金一并结清。
十一、招聘会评委:校领导、中层干部,共19人组成,邀请市教育局监察室负责人现场监督。
1.承包人须在与学校签订《三明二中校办工厂责任承包管理协议书》,须及时向甲方财务室一次清企业经营风险责任押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元),并向学校提交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证书原件作为抵押担保,同时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助下与全体员工逐一签订劳动就业或生活安置协议书。在完成上述规定程序后,承包人即可独立行使企业法人代表的职权,全面负责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管理及各项业务的开展。
2.校办工厂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经济实行独立核算,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济风险。承包期内企业所出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由承包人承担。在保证在册职工劳动就业或生活安置的基础上,乙方每年必须及时向学校上交承包费。如果企业当年经营取得的利润不足以承包费,则用已交的风险责任押金进行填补;如果企业当年取得的利润超过应交的承包费,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分成,75%归承包人使用和支配,25%留给企业作为发展基金。
3.在承包期内,学校按原定质量标准和招投标价格将学生簿册和办公用品印刷业务继续交给校办企业有偿印制,学校每学期学生使用的讲义、校本教材等费用通过校办工厂与学生结算,现有的厂房、厂区继续由校办工厂管理、使用和收益。承包人在使用厂房、厂区时,必须确保计生、防火、卫生、治安、“门前三包”等工作管理到位,否则,学校将收回上述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收益权。承包人如果要将部分厂房、厂区对外出租,必须报请学校总务处备案。
4.承包人在经营管理校办工厂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资金的使用必须合理、合规,三明市印刷装订厂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基本账户必须存留甲方法人代表(校长)的印鉴,乙方需从银行账户中支取现金或办理转账业务时,必须先填写《使用银行账户资金申报单》,征得到甲方总务处主任的同意后,甲方办公室才能在银行支票上盖章。必须用在与企业生产和管理有关的项目,学校在尽力支持、扶助企业拓展印刷业务的同时,有权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有权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有权对工厂的财务开支和财会制度进行指导和监控;学校有关部门每年可对校办工厂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一次审计,承包人必须认真配合。如承包人在经营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学校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并扣留承包人上交的风险押金。如因政策调整等问题,给承包人经营带来困难或损失的,学校应酌情降低承包上交管理费的数额。
5.校办工厂每月继续为在校部工作的集体合同工代发工资及代办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手续,其费用由校办工厂先垫付,年终结算时再与其它项目一并结清。
6.校办工厂实行责任承包管理后,学校财产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监控,避免固定资产的流失,以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承包人必须保证以现有固定资产净23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2%,以现有流动总资产为基数每年递增3%,否则学校将从承包人上交的风险押金中扣抵。校办工厂承包经营前不存在任何债务问题,在经营承包期间,校办工厂形成的一切债务,概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7.承包人如果是校内职工,每月工资按人事、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由学校支付,年终结算时承包人将领取的工资总额返还学校,承包人不在校办工厂领取工资;承包人如果是校办工厂在册职工,每月工资标准按企业在岗人员工资的1.3倍由企业按月发给本人,同时享受企业在册职工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乙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把企业经营管理好,必须建章立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制定出符合学校利益和工厂利益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必须强化劳动纪律,依法治厂,对企业原有的合同制工人须做好就业或生活安置。承包期内,企业新聘职工均为承包人个人的行为,与学校无关,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由承包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承包期间,企业职工工资、生活安置费、社保费、医保费等变化调整全由校办工厂全额承担,学校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