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市工信局依据《“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开展2023年“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及创新型企业家复核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工业主管部门推荐,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进行质疑或投诉。
质疑或投诉方法: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则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电话通知工作人员:崔杨,电线年“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认定名单及复核通过人员名单
联系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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