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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工业信息化局【地市】三明:做好这“八件事” 助力首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

发布时间:2024-05-18 12:58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2022年一季度全市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保障2022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企业生产平稳运行,促进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开门稳、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鼓励工业企业2022年“两节”期间连续生产,对一季度购电量超过1500万千瓦时的中小企业(不含自备电厂),按企业一季度购电量超过2021年第四季度购电量85%的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一季度新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含2021年年度申报入规企业),在兑现省上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且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速10%及以上的,在兑现省上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每家一次性3万元奖励。

  用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政策,鼓励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市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8日。

  鼓励支持工业企业连续生产,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当月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具体奖补标准和办法由市人社局牵头制定;强化用工服务指导,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依托“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求职招聘平台,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各类社会机构、个人、村(社区)招工引工,支持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输送劳动力来明就业,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外出招聘,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持续开展“全闽乐购—三明工业名品网上优享”、“乐购三明”等活动,深化“手拉手”对接活动,拓展资源、技术、人才、融资等要素对接,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鼓励支持企业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以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为依托,推动上下游品牌商、制造商、供应商、零部件配套企业集聚,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产供销衔接新模式。对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各地财政要给予资金补助,并积极向省上争取补助支持。对牵头举办(含承办)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在兑现省级奖励政策基础上,每场活动给予奖励3万元。

  各县(市、区)要加强企业复工情况跟踪、督促和服务,引导企业做好节后生产组织,推动企业迟放假、早复工。积极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关心企业和员工。要发挥“政企直通车”平台作用,强化困难诉求协调办理,及时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力争至2022年2月16日(正月十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达85%以上。

  各县(市、区)要采取走访慰问、举办恳谈会等形式,加强与回乡本地籍异地企业家、知名人士对接沟通,开展项目推介招商,对一季度民企对接签约合同总投资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市工信局从省级民企对接前期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应急值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工业企业安全生产。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促进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各项奖励政策,及时兑现相关奖补资金。本政策涉及奖补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地政府承担,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中安排。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相关措施,放大政策叠加效应,确保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2021年7月,“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全新上线,由省委组织部、省委两新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厅共同打造,旨在应用“互联网+”,构筑企业直通党委和政府的快速通道。企业可通过平台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求。平台组织专人分办、落实、反馈,省市县联动、各部门协同,马上就办,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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