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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明工信综〔2019〕48号三明市工信与信息化

发布时间:2024-06-18 10:37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明政文〔2019〕55号)要求,现将《2019年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指导本机关单位、下属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年内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四)所属单位(场所)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安保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责任科室(单位):装备科、电软科、煤管局、运行科、其他有关行业科室;各县(市、区)工信局

  (二)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负责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产业纳入应急产业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责任科室(单位):装备科、煤管局、运行科、其他有关行业科室;各县(市、区)工信局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依法审批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

  (五)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三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43号),依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装备科、化工科、其他有关行业科室;各县(市、区)工信局

  (六)推进煤矿等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责开展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整治工作。年底前淘汰退出存在省上明确的采矿许可证逾期等10种情形之一的9万吨/年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七)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一)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和我市《落实方案》,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十一)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办〔2017〕82号)的具体措施,严格所主管行业企业安全准入,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17〕38号),研究制定煤矿、民爆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推动煤矿、民爆行业开展新一轮重点风险点的摸排,形成重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科室(单位):运行科、装备科、电软科、煤管局、其他有关行业科室;各县(市、区)工信局

  (十)负责全市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履行管道设施保护职责。

  责任科室(单位):运行科、装备科、电软科、煤管局、其他有关行业科室;各县(市、区)工信局

  (八)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煤矿、民爆、有关信息化等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守信行为联合激励机制。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督促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运行科、装备科、电软科、煤管局、其他有关行业科室;各县(市、区)工信局

  (三)全面落实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直有关部门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工负责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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