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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工程造价信息网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26 18:52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考试信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4日-11月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缴费及发票领取方式: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客服热线。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内,将会在报名网站发布电子票据领取通知,考生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并获取其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咨询电话。

  (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机构(点击内设机构)—职能部门—人事司—工作信息栏目查询],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凡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将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30日-9月6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并确认;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④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⑤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⑥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修改报考信息”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考生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9月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等6项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2〕301号)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详见附件2)。省一级造价师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考试组织机构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负责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4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 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考前14天内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体温正常、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证明的,方可进入考场。同时,应试人员要及时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如期参考。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站免费下载。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线。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线.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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