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8日讯 流失欧洲的章公祖师肉身像何时回国备受关注。三明大田县阳春村村民委托的律师团日前表示,近期将飞赴荷兰,开展跨国司法追索工作。在跨国起诉即将开启之际,荷兰藏家通过新华社提出了他的三个归还条件。昨日,阳春村村民代表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三个条件并无诚意,他们无法接受,已委托律师开展追索工作。
“第一,要求将佛像归还给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里的小庙;第二,我想做些与佛像无关的研究,希望中国方面配合。中方表示同意,但是一直没有兑现。第三,我要求得到一笔合理的补偿,他们不同意。我又把佛像放入一组藏品,如果有人将整组藏品买下给中国,佛像的单价就无从知晓。他们也不打算这么做。”
新华社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荷兰藏家希望将佛像归还给厦门市南普陀寺。中方数月前已告知藏家,厦门南普陀寺已开具证明,称其自开山以来从未供奉过任何肉身像,现今也无意供奉章公祖师。
关于藏家到中国开展石刻研究的要求,中方已答复:“将在双方达成章公祖师像返还实际意向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昨日,对于藏家提出的三个归还条件,阳春村村民代表林文青告诉海都记者,“村民世世代代供奉章公祖师,肉身像是村民信仰的寄托,放到其他寺庙,村民无法接受。”
关于“合理补偿”的诉求,荷兰藏家此前曾提出要2000万美元的“补偿”,并称这是20年里研究、保管肉身佛像的费用。对此,村民也无法接受。
“阳春是一个穷村,这么多钱,我们去哪找?”林文青说,藏家购买、保管、研究、修复佛像,的确需要费用,补偿如果是合情合理的,且在村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村民愿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海都记者了解到,阳春村村民已委托一个律师团,代理章公祖师肉身像的跨国追索。律师团将于近日飞赴荷兰,开展追索工作。
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学艺术与法律教授范德弗利女士表示,章公祖师肉身像不是单纯的艺术品,而是文化物品和宗教物品,因此“接收寺庙是大是小,是新是旧,全都无关紧要,唯一能够评判佛像是否得到妥善对待和应有保护的人是佛像的信仰者和使用者”。
知情人士表示:中方真诚希望,荷兰藏家能以真正的良好意愿和合理条件,尽快与中方达成归还协议。中方强调,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证据确凿,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中荷两国法律以及国际上流失文物返还的惯例,被盗文物都应无条件返还,而不能以购买方式解决。(海都记者 周德庆)
荷兰藏家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仍坚称,他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持有的肉身像绝对不是来自(福建)阳春村”。然而,中国文物部门早已表示,章公祖师像属于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被盗文物,有关证据相互印证、环环相扣、清晰确凿。
记者从中方知情人士处获悉,针对藏家所持“阳春村没有真正的佛教信仰,因此不可能是佛像所有者”的观点,中方数月前就已向藏家说明,福建闽南地区的祖师信仰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佛教信仰,它融合了佛教、道教、民间巫术、民间风俗,有着自己独特的仪轨和习俗。
为佐证闽南地区祖师信仰仪轨和习俗,中方给荷兰藏家出示了相邻地区村民拍摄的其他祖师穿戴衣冠“游神”活动的照片。
中方还向荷兰藏家出示了阳春村方志、族谱,1989年佛像在阳春村普照堂的照片,阳春村普照堂保存的条幅、幔帐照片。佛像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时,华侨曾拍下肉身像座下蒲团的照片。中方告知荷兰藏家,比对这些文献、照片就会发现,阳春村方志和族谱、普照堂条幅幔帐上的文字与蒲团上的文字相互印证、环环相扣,说明了章公祖师被供奉的时代以及与林氏祖先的关系,充分证明了章公祖师与阳春村的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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