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田县乡村振兴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大田县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田乡振〔2023〕5号)精神,按照大田乡村工匠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和推荐程序,经相关行业部门推荐、复核,县乡村振兴局等九部门拟认定林启双等42人为2023年度大田县乡村工匠(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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