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三明地区公开招聘100人!无学历要求!2024-08-25

发布时间:2024-08-25 16:26

  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9〕1号)文件精神,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大田县2019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100名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大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点击阅读原文)

  1.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县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或求职的以下人员:

  ④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包括离校未就业一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戒毒康复人员等,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上述人员需先到县劳动就业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后,方可报名。

  2.认定提供材料:认定时需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一寸、二寸彩色相片各1张,相关就业困难类别证明材料;

  2.报名地点:大田县劳动就业中心服务窗口(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层)。

  3.报名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拟报岗位任职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三份),提交二寸彩照3张、拟报岗位任职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报给各用人单位。

  本次招聘不笔试,由各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统一定在2019年9月4日至9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1的,面试合格者给予招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1:1以上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招录,择优选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面试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工资待遇详见附表1),由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县人社部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对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公益性岗位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按单位实际负担部分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大田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招用人选确定后,因自愿放弃等原因而空缺的岗位,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活动,由大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投诉。

  2、梳理高频考点,明确学方向 (考什么学什么 高概率命中 考点轻松掌握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