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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将发布新平台2023-11-22

发布时间:2023-11-22 16:52

  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鼓励地方加入‘三明采购联盟’”的要求,以“推进常态化跨区域药械联合采购”为主题,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四次联席会议即将于2021年12月1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线下线上同步举行,一批走在医改最前沿,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改决策部署、学习三明医改的排头兵,将在本次联席会议上共商共议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发展事宜,携手共推常态化跨区域药械联合采购。

  2021年10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医改发[2021]2号),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加入‘三明采购联盟’”。11月26日,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推动常态化跨区域药械联合采购倡议书》,宣布召开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四次联席会议,并邀请各地加入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打造智慧化医药交易平台。

  本次联席会议由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主办,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承办、三明三医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协办。国家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和三明市等相关领导,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省市成员单位在内的22省40多个地市医疗保障局代表将在线上线下同步出席本次联席会议。

  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是三明医改的重要成果。2015年以来,在国家部委的鼓励和推动下,全国各地市纷纷要求与三明市签订协议进行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形成采购联盟。2016年3月,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正式成立,并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由三明市医保局负责日常管理的跨区域、非行政隶属、开放共享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含试剂等)全国性采购联盟。

  多年来,以数字化平台“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平台”为依托,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始终遵循“统一平台、统一目录、统一价格、统一标准”的工作路径,推进国家集采和省级集采之外的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限价采购,成为国家集采和省级集采的重要补充力量。

  2020年,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成功完成非一致性评价药品跨区域集中带量采购,与所有参与该次集采城市在用仿制药原采购价格相比,总体平均降幅69.52%。

  据三明医改领导小组倡议,在本次联席会议上,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联盟省市集采成果共享机制,推动形成紧密型联盟体,推进常态化跨区域药品(耗材)联合采购,做好国家集采和省级集采的有益补充。

  作为全面深化医改的示范样板,三明市从2012年开始以整治药品和耗材流通领域虚高价格为突破口,为后续改革赢得了空间。现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正在进一步做大做实做强,向更多地区更深入地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截至目前,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成员已覆盖全国16省,27个地级市、4个全国医改示范县,覆盖区域人口逾1.5亿人。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实施意见,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将继续促进联盟扩容扩围,积极邀请更多省市加入联盟,共同打造智慧化医药交易平台,构建“医改创新联盟阵地”,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发挥全国医改标杆作用。

  据三明医改领导小组倡议,在本次联席会议上,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将发布新平台,通过数字化技术赋能联盟管理和运行体系,实现全流程在线闭环的智慧化药品(耗材)交易,帮助联盟成员地区规范药品耗材采购与使用,推动联盟成员地区因地制宜地学习三明“腾笼换鸟”医改经验。

  同时,三明采购联盟(全国)还将进一步实现与国家及各省医保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数字化赋能、积淀和推广医改经验,创建信息共享、成果共享机制,推动三明及联盟成员地区“三医联动”综合改革取得更大成效。(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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