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3〕278号) 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三明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3〕30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24年拟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通过以下方式向社会统一公布。
2.报名方式:⑴现场报名,地点三明市第一医院人事科;⑵网络报名,投递简历至邮箱,投递完成后请致电确认。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内容:根据拟聘岗位需要,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分。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我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我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2﹞454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原文标题:三明市第一医院关于公开招聘2024年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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