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岩仔角VYZ100垂直垃圾压缩设备箱体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若提供财务报告的,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由采购人书面推荐产生:福建三明永兴合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三明市华富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厦工(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作为本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接受非书面推荐的投标人参加邀请招标采购活动。3.9、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10室)
地点: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梅岭新村34幢工会大厦八楼802室开标室)
注:投标人可直接到阳光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以转账汇款方式报名。若以转账方式报名,须在汇款凭证中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账户:户名: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帐号:6
联系人:李
手机:13658489879
电话:0598-8591900
邮箱:59896898@qq.com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碧桂园247幢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