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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发布房地产政策指南_楼市资讯三明房产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19 11:52

  :自2023年9月13日起,三明市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由LPR-20BP下调至LPR-50BP,后续根据每月LPR变动即时调整。

  根据政策指南,在全市范围内,三明市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优化调整三明市二套房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阶段性调整三明市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自2023年9月13日起,三明市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由LPR-20BP下调至LPR-50BP,后续根据每月LPR变动即时调整。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水平。

  对于在三明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20bp,自2023年9月29日起开始实行。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在政策下限基础上,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水平。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延长部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贷款政策执行期限,阶段性提高三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三明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政策指南明确,2022年出台的“取消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间隔期、实施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第二次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降至30%、生育二孩或三孩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另加5万元”的贷款政策执行期限(原执行至2023年5月31日)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提高三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5万元、提高永安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5万元。即: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三元区、永安市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其他县(区)双职工55万元、单职工4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全市统一为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在三明以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三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三明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三元区实行商业用房购买补贴和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三元区规划区内商业、办公用途的新建商品房,单套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成交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且在此期间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经房屋交易部门登记备案)、完成契税缴纳的,在取得该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按其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由受益地财政按地方实得金额的50%予以补贴。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买三元区规划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且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经房屋交易部门登记备案)并在此期间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对象,在取得该商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和全额契税发票后,按其所缴纳的契税金额,由受益地财政按地方实得金额予以补贴。

  沙县区对小吃业主进行购房补贴,实行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对三明籍沙县小吃经营业主(凭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认定),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住宅商品房的,按其土地和房屋成交价格的1%予以补贴,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叠加享受)。凡在沙县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车位、车库)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车位(车库)按其土地和房屋成交价格的3%予以补贴(执行期限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4年3月20日,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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