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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林业局关于推进三明林业碳汇和碳票项目开发建议的答复2024-07-21

发布时间:2024-07-21 10:49

  《关于推进三明林业碳汇和碳票项目开发的建议》(第0124号)收悉,由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21年8月,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票开发工作的通知》,鼓励和引导产权明晰的林业经营主体,参与三明林业碳票制发、流转、质押,有序推进林业碳票的制发。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发三明林业碳票项目19个,监测期碳减排量38.17万吨,实现交易和再交易62.23万元。

  我市现有竹林面积465万亩,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的评估,我市竹林单位面积年均固碳量为0.33吨/亩(杉木、马尾松0.4吨/亩),释氧量为0.8吨/亩(杉木、马尾松0.78吨/亩),竹林对林业碳汇作用不可忽视,因此开发竹林碳汇势在必行。

  下一步,我们将对竹林碳汇的开发进行讨论和研究,并支持永安市、将乐县的竹林经营碳汇项目的开发。

  (一)创新林业碳票制度。一是创新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三明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对林业碳票的制发、登记、流转、质押、抵消、管理和监督等进行规范;二是创新计量方法。出台《三明林业碳票减排量计量方法》,采用森林碳汇增量来衡量森林碳汇能力,更加准确地反映林业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创新开发对象。不限林种和经营主体,有效破解天然林、非企业法人的森林无法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难题。

  (二)创新林业碳票金融产品。一是探索林业碳票收储。引导国有企业和碳汇公司收储林业碳票,解决林农手中持有的碳票急需交易或交易难的问题,实现林农增收。福建金森碳汇科技公司、沙县区“两山”生态资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收储林业碳票约2万吨,成交金额约20万元。二是探索林业碳票贷款。探索将林业碳票作为贷款的质押物,如三明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分别向福建金森碳汇科技公司、通海镍业科技公司发放林业碳票授信贷款500万元、51万元。沙县农商银行发放首笔“福农·碳票贷”30万元。三是探索林业碳票保险。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为林业碳票持有人的碳票价格提供保险,实现碳票的保值增值。福建全省首批国有林场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相继在三明沙县落地,由中国人寿财险沙县支公司为5万余亩官庄国有林场提供近76万元碳汇损失风险保障。

  (三)创新林业碳汇应用模式。一是推动“碳汇+碳中和”协同。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兴业证券策略报告会、2022年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等会议、活动通过购买林业碳汇(碳票)抵消所产生的碳排放,实现碳中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7个部门印发了《三明市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大中型活动方、旅游景区等,通过购买林业碳票或碳汇实现自愿碳中和。二是推动“碳汇+生态司法”协同。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案件8件,认购林业“碳汇”共2700余吨。三明市联合市、市林业局共同探索实施碳汇认购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受损生态资源及时有效恢复。三是推动“碳汇+金融”协同。三明银保监分局印发《三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林票、碳票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金融结构性存款、碳债券、碳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碳资产类的保险、再保险业务,助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价值转换通道。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森林增绿、增质、增效固碳工程,建好全市森林碳库,建设区域林业综合交易中心,积极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拓展林业碳汇应用场景,通过对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汇应用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服务、碳汇检测计量、碳金融服务、碳中和服务,是全国唯一具有林业背景的上市国有碳汇开发服务公司,有丰富的林业碳汇开发经验。

  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优势,向各县(市、区)优先推荐金森公司进行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并依托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做好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助力林农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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