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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三明重工企查查

发布时间:2024-08-26 17:1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李军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线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华电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相关财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已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销售合同73.20亿元,同比增加79.81%,另外,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1.39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22亿元,同比增加23.62%;实现利润总额0.57亿元,同比减少10.39%;实现净利润0.37亿元,同比减少34.92%。从具体业务来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6亿元,同比增加28.60%;热能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同比增加99.53%;高端钢结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69亿元,同比增加2.07%;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6亿元,同比增加57.94%;氢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30亿元,同比减少81.88%。

  为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完成提出的“3060”目标,各能源企业纷纷采取相应措施。燃煤机组作为各大电力集团的发电主力,在提高煤种适应性、改造老旧设备、提升可靠性、降低能耗和厂用电等方面有较大需求。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对先进节能降耗技术、灵活性改造和智慧控制技术进行研究及应用,逐步推动相关技术成果转化,助力燃煤机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

  目前,公司在空冷冷端改造、锅炉风烟系统综合优化、冷端节能、空冷智慧冷端等方面已经形成成熟技术包,具备“全厂系统诊断、改造方案制定、EPC工程实施”的能力,已完成多个300MW、600MW级火电机组能效提升和灵活性改造项目。另外,公司正在依托科研课题积极开展火电机组基于熔盐储热系统的深度调峰技术攻关。

  电解水制氢技术方面,开展3000Nm3/h的大功率高效碱性电解槽制氢装备和250Nm3/h的高效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装备的研发工作:一是基于公司当前拥有的成熟的1000Nm3/h碱性电解槽技术和储备的1500Nm3/h高电流密度电解槽技术,通过研发适应高电流密度运行工况的大面积复合电极设计与制备技术,优化新型电极板结构设计,开发大面积、高亲水性、高耐热性的新型复合隔膜技术,提升电-热-质均衡优化技术,完成3000Nm3/h的大功率高效碱性水电解槽制氢装备。二是从高产氢量PEM电解槽膜电极结构优化及规模化制备以及高产氢量PEM电解水制氢装备制造两方面进行研究,优化PEM电解水制氢装备核心部件膜电极结构,提升产氢效率,开发新型PEM电解水制氢装备,提升单电解槽单位时间产氢量。最终实现PEM电解槽单槽额定制氢产能≥250Nm3/h,额定工况下单位制氢直流电耗≤4.4kWh/Nm3,电解槽电流密度≥1.5A/cm2;动态功率调节范围宽于20~120%,冷启动时间<5min,操作压力≥3MPa。

  针对离网/并网电解水制氢技术,拟研制适应于离网/弱并网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系统,突破适应于离网/弱并网条件的千Nm3级碱性水电解槽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瓶颈,制氢系统冷启动时间<15分钟。

  高效绿氢耦合绿氨技术方面,开发绿氢耦合制绿氨万吨级成套装备,开展合成氨工艺多稳态优化与柔性调控技术研究,提升风光互补、制氢储氢和合成氨全流程的柔性调节能力,实现季节性水电、波动性光伏发电与合成氨生产柔性协同,并实现绿氢耦合制绿氨万吨级成套装备3000小时以上示范应用。

  公司所属子公司河南华电结合自有特种设备制造能力和资源,拟转型为氢气“储运输加”核心装备制造基地,开发碳钎维缠绕储氢气瓶、储氢罐、储氢球罐、液氢储罐及输氢管道和氢气加氢站等产品,目前已完成储氢罐和储氢球罐取证及制造。

  公司所属子公司通用氢能在现有产品基础上,加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创新与应用改进。报告期内,通用氢能新增专利5项,其中新增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编制并发布2项团体标准。在燃料电池核心材料以及电解水、液流电池、风冷等新领域的核心材料上不断研发出新产品,扩大产品市场覆盖度,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持续推动原材料国产化替代,确保材料国产化后的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进一步降低产品的成本;加强产学研用融合,积极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进行紧密合作,构建从材料到系统的完整创新链,以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结合的方式,提升通用氢能科技研发创新能力。

  上半年,公司三大制氢项目均成功实现商业运行。内蒙华电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为全球首批大规模绿电制氢项目之一,该项目应用碱性和PEM电解水制氢系统高效耦合制氢,以提高制氢调节范围和动态响应速度,实现了风光互补发电制氢,打通了氢能“制-储-加-用”全产业链,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日成功出氢,2024年2月顺利投产,实现商业运行;辽宁华电铁岭新台子一期25MW风电离网储能制氢一体化项目为国内首个风电离网制氢示范项目,自主开发的离网制氢的EMS系统可实现制氢负荷与新能源系统在多种工况下的最优容量适配耦合,实现了混合式制氢整流电源及构网型储能在离网制氢系统中的应用,于2024年4月全容量投产,正式商业运行;青海德令哈PEM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项目采用国内首创单堆MW级3.0兆帕PEM电解水制氢系统,是国内首个高海拔、高寒地区PEM电解水制氢商业化应用项目,实现了PEM制氢设备在关键材料、核心部件、装置及系统集成的工程化应用,该项目于2023年9月27日成功出氢,2024年4月实现商业运行。

  2021年,为抢抓市场机遇,更快地推动首创新型港口装备技术的成果转化,公司与唐山港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澳傅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蓝海起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华电蓝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港口先进装备的研发、设计、孵化、推广,致力于成为高效、节能、智慧型港口高端装备及自动化码头装卸系统方案提供商。华电蓝科拟以公司首创研发的一系列新型港口装备关键核心技术为业务发展基础,以港口装卸高效化、智能化、节能化为研究目标,聚焦与突破制约港口装卸效率及智能化水平的关键难题,通过充分发挥股东各方在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快速推进高效智能港口机械装备核心技术攻关、创新科技成果落地及产业化推广。研发的新型岸桥被列入国资委《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以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导向目录》,正在推进首台套项目示范,新型岸桥首台套项目已完成制造、安装、发运和调试工作,并于2023年12月通过验收,目前正在配合业主开展码头全系统自动化调试;另,完成港口全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总体方案研发,正在推进成果转化,签订的5台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设备供货合同,完成了研发、设计和制造,正在开展安装工作。

  发改委、能源局出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发改基础〔2022〕19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划以库布齐、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以其他沙漠和戈壁地区为补充,综合考虑采煤沉陷区,建设大型新能源基地,依托新增跨省区特高压通道,以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形式将清洁电力外送至中东部负荷中心消纳。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影响贯穿电力系统从生产、输送到消费的全部环节,给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挑战,亟需利用储能技术实现源网荷储协调运行。目前,储能领域包含以下几种路线,包括抽水蓄能、重力储能、压缩空气储能及锂离子电池等。其中,重力储能原理与目前装机容量最大、最成熟的抽水蓄能技术类似,是一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其选址灵活、耐候性好、更安全环保且资源占有率低,相比其他储能更适合沙戈荒能源基地的建设。

  公司持续开展在重力储能业务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在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稳步推进重力储能运动仿真系统开发工作,加入南方电网储能开发创新联合体研究平台;在业务拓展方面,积极与相关客户开展重力储能前期业务对接,共同开展重力储能项目落地的前期研究。

  我国进入“十四五”能源结构调整关键期,2022年以来密集发布多项政策支持绿氢、绿氨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和能耗双降。《“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拓展氢(氨)储能应用领域,开展依托可再生能源制氢(氨)的储能试点示范,满足长周期、多时间尺度的储能应用需求;《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对合成氨行业提出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要求,推动开展绿色低碳能源制合成氨技术研究和示范,优化合成氨原料结构,增加绿氢原料比例,降低合成氨生产过程碳排放;《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支持结合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融合区域储能、制氢、海水淡化、海洋养殖等发展需求,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制氢(氨、甲醇)、储能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将氢(氨)储能、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列入鼓励类发展项目,并将甲醇燃料、氨燃料、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燃料动力船舶列入鼓励发展类项目。我国绿氨相关政策持续推出,绿氢制氨、氢氨融合发展是中国氢能发展、工业降碳的确定性路径;绿氨在作为无碳燃料发电、氢储能等场景拥有巨大潜在应用市场。甲醇既可作为可再生油品,替代石油,实现液体燃料的清洁化及可再生。同时也可作为载氢体,解决氢能储运问题,推动氢能源发展。绿色甲醇,能够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促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降低石油进口率,提高液体燃料的能源自给率,保障能源安全。

  绿氢可与绿电互换,既能直接使用,也可制成氨或甲醇,同时兼具储能功效,是各种能源之间高效转化的理想媒介,是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积极开展此项业务的设计研究工作,主要就离网型绿氢制绿氨绿醇应用场景开发核心工艺包,在醇氨技术设计方面,已完成5万吨/年、26万吨/年低温低压合成氨工艺包,正在进行10万吨/年低压甲醇合成技术研发设计工作,有序推进万吨级绿氨制备及千吨级绿色甲醇制备中试装置建设;申报、华电集团重大科技项目,依托重大课题攻关任务,开展万吨级合成氨工艺多稳态优化及柔性调控技术研究,提升风光互补、制氢储氢和合成氨全流程的柔性调节能力,实现波动性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与合成氨生产的高效协同。已获得3项关于绿氢耦合绿氨装备方面的发明专利授权。持续探索绿色合成氨工艺技术以及喷氨燃烧器、氨合成塔内件、甲醇反应器等装备,在火电掺氨燃烧方面,自主研发“燃氨替油”稳燃技术、锅炉全工况下的氨煤混烧锅炉深度调峰技术,开发纯氨燃烧器。在项目开发方面,积极跟进印尼、越南、辽宁风光氢储化大基地项目风光电制氢醇一体化项目,积极参与辽宁、吉林、青海等风光氢储化一体化项目,协助编制氢氨醇一体化项目规划、可研方案。

  2021年10月,《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23号)明确提出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2022年2月,发改委和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建设火电机组抽汽蓄能、高效储热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这为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22年10月,的报告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能源电力发展提供根本遵循。目前,基于熔盐储热系统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是一种新型的灵活性改造方案,通过火电机组配置熔盐储热系统来削弱原本刚性的“炉机耦合”,能够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火电机组的深度调峰能力,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已具备基于熔盐储热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及灵活性改造的系统方案设计和集成能力,已为西北、东北和山东等地区的多家火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机组深度调峰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为客户提供最优能源供应解决方案,正在以科研课题为依托,开展火电机组基于熔盐储热系统的深度调峰技术攻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刁培滨先生、樊春艳女士、王燕云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的业务资质、经营状况和风险防控情况,华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业务资质,依法合规经营,运作规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风险管理体系健全。一致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我们对《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华电财务公司已取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能够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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