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媒体关注 《检察日报》三明检察:区块链技术支撑证据存储2023年12月21日三明日报官网首页

发布时间:2023-12-21 16:06

  近日,由福建省三明市检察院办理的吴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一案中,该院发现该案确属“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但具有专门知识的詹某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庭审,需在同时连接外网和法院内网的跨网系数字场景中完成该项工作,且需满足其面貌、声音等隐私不被泄露,作证的同步录音录像在无法通过声纹鉴定等方法溯源的情况下满足鉴真等质证要求。该院积极运用数字检察思维,在庭审前建议法院将本案中有专门知识的人隐匿身份跨网系作证的同步录音录像在区块链上存证,法院采纳该建议。此做法对刑事诉讼中,需要隐匿身份出庭作证的做法提供了有效借鉴。

  立足检察一体化,三纵一横保障案件质量。三明市检察院办案团队与该院技术部门横向团队间协同,与省检察院、清流县检察院、尤溪县检察院纵向三级一体,运用区块链技术创新办案模式,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为案件庭审工作打好基础。

  聚焦专门性问题,条分缕析排除合理怀疑。该院办案团队和检察技术团队共同对案件扣押物品与案件的关联性进行综合研判,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具评估意见,从客观性证据出发条分缕析排除合理怀疑,最终依法将原起诉指控吴某某制造毒品罪变更起诉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运用区块链技术,守正创新提升庭审质效。为增强庭审指控效果,该院办案团队和检察技术团队建议法院将庭审的录音录像同步在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合链上存证,三明市中级法院采纳了该建议并通过法院系统数据核实。该做法系全国首创,不仅对本案查明事实、准确定性提供有力支持,也为同案犯判决的法律监督提供扎实的证据基础,为培育数字检察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