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三明日报以《情系妇女群体 传递司法温情——将乐县检察院立足司法救助助力平安建设侧记》为题报道了将乐县检察院“应救尽救,能救即救”,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提升司法救助提供有力的保障。
近期,为全面挖掘急需获得司法救助的妇女群体信息,将乐县检察院强化筛查力度,对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进行重点帮扶,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办理的案件,将相关线索移送给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进一步核查,已查找救助线条,并依职权引导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今年1月,潘某因一次家庭矛盾与前夫陈某某发生争吵,陈某某将滚烫的热油泼向潘某,造成潘某全身烫伤面积达到43%,伤情十分严重。由于前期医疗费用已经达到20余万元,后续还需高昂的手术费用,2个未成年子女在校读书,潘某生活极度困难,亟需帮扶救助。为此,将乐县检察院为潘某申请发放了司法救助金4万元,以解她的燃眉之急。
在申请救助的同时,检察干警还深入基层与妇联、乡镇及村委等多方联动,为潘某申请低保,县民政局已发放救助金5万元。村头村委还组织同村乡贤捐款,聘请护工照顾潘某,让她一家感受到了各方关怀。
今年3月,王某某与丈夫田某到山场采伐,运输木材途中刹车失灵,导致车辆侧翻,造成夫妻俩严重受伤。如今,除了大额的医疗费用,他们还需抚养2名未成年子女,生活极度困难。
将乐县检察院在收到王某司法救助申请,在确认情况属实后,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2022年4月以来,将乐县院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三明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精神,到6月底止,对4件10人困难妇女及其子女申请司法救助,共获得司法救助金9.5万元,达到了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有力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提高救助效率,将乐县检察院实行“初步审查+实地走访+全面核查”三步模式,严把救助条件、救助标准,主动入户核实情况以便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针对被救助人的不同情况,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思想,通过“带案下访、公开审查、回访问效”三项举措实时了解情况,争取全面纾困,司法帮扶向着多元化、深度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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