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分布于全市12个县(市、区),充分体现了三明是一座英雄的城市。
312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6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将乐县40处,独居冠首。
这些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的旧址、红军独立第七师的驻地旧址、红十二军的驻地旧址、石碧红军独立第七师的旧址、红四军的驻地旧址、红十二军的驻地旧址、红一军团的驻地旧址、红九军团的驻地旧址等等。
它们充分反映了中国领导三明地区的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相关的史迹、事实。
本次公布的革命文物名录,分为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包含:战斗遗址、烈士墓、陵园、纪念碑、故居、旧居、纪念馆、纪念堂等。
可移动文物包含:票据、手稿、书籍、刊物、武器、纪念章、历史照片、生活用品等,完整地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类文物。
我市可移动革命文物2499件/套,一级文物2件/套,二级文物17件/套,三级文物453件/套,其余为一般文物,陈列在我各县区博物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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