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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明光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0人公告明光市工业园区招聘

发布时间:2023-11-08 19:12

  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 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题,推进明光市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实施,结合我市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中择优选用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具体招聘工作。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符合《安徽省公益性岗位 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文件规定的八类人员,具体如下:

  ①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因疫情影响无法返回湖北省原岗位就业、且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各地开发的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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