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关于公布市工信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员名单的公示市工信局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3-12-26 17:08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市工信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有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时,必须出示所持证件。不出示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

  二、本次颁发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以前颁发的《湖南省行政执法证》一律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三、行政执法证件的持有人应严格遵守《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得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对违反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局(含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名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x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