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三明市人民政府官网三明市政府发布!市区沙县同城化产业民生先行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17 15: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在闽工作期间对做大三明中心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明中心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市区沙县同城化,推动产业民生先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把握国家推动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大势,以同城化为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加快三明市区沙县同城化步伐,着眼产业民生优先,按照“高位规划、先易后难、统筹推进”的原则,先行落实教育、医疗、交通、产业、金融、规划、电力等惠民利民举措,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1.分类分步推进市属办学管理和“总校制”办学改革。将生态新城小学和沙县一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三所学校划归市属学校管理,其中沙县一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两所学校的编制保障、经费投入等工作暂时维持原渠道不变,由市教育部门牵头做好教师招聘、师资力量配备、教师培养、共享教学资源等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团队支持,切实提高办学水平;生态新城小学先行整体划转为市属学校,学校经费支出基数按市属学校标准同步上划市级财政管理,同时生态工贸区管委会负担部分经费,学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教师招聘等工作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协同落实。将沙县城南中学纳入列东中学“总校制”办学管理,师资及办学经费投入渠道不变。根据沙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分批分类将其他部分学校纳入市属学校“总校制”改革,以加快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沙县人民政府

  2.统筹规划布局沙县与生态新城教育项目。将沙县城区与生态新城的教育布点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十四五”期间,重点在生态新城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各规划建设一所市属公办学校。生态新城片区生源纳入市属学校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支持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教育学院等高校办学资源有计划分布延伸至生态新城。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沙县人民政府

  3.实行“总院制”管理。将沙县总医院纳入市第一医院实行“总院制”运行机制管理,帮助沙县总医院提升医疗水平。要合理布局、分工协作、差异化发展,把沙县总医院打造成为具有专科特色的分院。创造条件打通市第一医院和沙县总医院的远程会诊平台、心电诊断平台、医学影像平台、检验平台、消毒供应中心通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推行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率,提升基层诊疗能力。采取市聘县用的方式,补充沙县总医院人才。

  4.统一医保管理。沙县总医院与市第一医院总医院实行统一医保管理,沙县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沙县就医住院的保留原报销政策,在市第一医院就医住院的与市区城乡居民待遇一致。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保留原政策不变。具体医保基金包干政策根据医改导向及基金征缴情况,一年一定,由市医保局根据测算结果提出建议报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包干基金总额适当给予倾斜支持。

  5.完善交通路网。将快速通道作为城市主轴干道,争取将G205线沙县后底至水南段纳入高速公路规划,按高速公路模式进行融资建设,并申请专项债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沙县政府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按高速公路建设程序申报审批,市交通部门帮助共同做好与省上对接,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6.完善公共交通。2020年3月底前,先行将三明市公共交通公司快运分公司与闽通沙县公交公司进行整合,组建三明市同城公交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尽快实现同城公交公益化运营。适时启动对三明市同城公交有限公司运营的线路优化和调降票价工作,具体票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执行。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沙县人民政府

  7.促进产业集聚。坚持以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食品、硅及化工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突出龙头培育,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带动力;推动企业创新,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由投资拉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强化招商引资,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横向衍生配套产业,形成龙头带动、中小企业协同配套的集群化发展局面。加快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文旅富民工程,在康养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品牌营销宣传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8.加快平台建设。按照《三明市市县联办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理顺园区体制机制,完善园区行政职能,创新园区运营机制。在沙县规划建设空港经济区,推进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布局发展空港产业。

  9.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在生态新城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动员市级金融机构率先入驻,加快“引金入明”,吸引更多金融机构、知名金融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优先落户生态新城。推进沙县农村金融改革,推进“金服云”平台建设,推动汽车消费信贷公司、产权交易市场等在生态新城落户。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银保监分局、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沙县人民政府

  10.加强电力支持。将沙县电网纳入新一轮目标网架规划及电力设施布局规划,提高沙县片区电网建设标准及资金倾斜力度。

  11.坚持市县规划同绘。将沙县中心城区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统筹编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上,生态新城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均由市里统一编制,生态新城项目审批按“留号托办,过路盖章”模式实施,重大项目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沙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其他区域的详细规划由沙县负责编制,按法定程序审批。

  12.启动三沙生态旅游区概念规划。启动三明市区与沙县城区之间区域(暂定名为三沙生态旅游区)概念规划,规划建设三沙生态大道,做好路网衔接,带动陈大、高源、垄东、水美以及瑞云山、淘金山等片区整体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县配合共同推动同城化工作能快则快、能好则好,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市直有关部门和沙县政府要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全市发展“一盘棋”,坚持从服务大局出发,主动沟通对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细抓小抓落实。

  (三)坚持依法依规。认真研究对接国家、省上有关政策,进一步理清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同城化各项工作程序规范、过程完整。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解决潜在的风险隐患。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